玩蛇怪 作品

第一百七十七章 配女兒骨

江大郎幾人衝到道上,將把抬著女人的隊伍給攔了下來。

他們一個個腰間掛著朴刀,凶神惡煞,讓那些抬豬籠的人驚疑不已,一個個站在原地不敢貿然行動。

雙方僵持了幾秒鐘,一個四十歲上下的漢子走出來說道:“你們是什麼人?”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人。”

趙駿越眾而出,皺起眉頭道:“光天化日,你們要把人浸豬籠?”

漢子冷笑道:“此人不守婦道,自有宗法處置。你一個外鄉人別多管閒事,小心牢獄之災。”

“嗚嗚嗚嗚嗚!”

聽到這漢子的話,豬籠裡的女子不斷髮出嗚咽聲音,拼命搖頭,眼淚止不住地流。

趙駿見此情形也懶得廢話,揮手道:“救人。”

“蹭蹭蹭!”

十多名精銳禁衛軍拔出腰刀,將他們團團包圍起來。

江大郎把刀指向那漢子道:“蹲下!”

對方人數也不少,有那麼七八個,兩個人抬豬籠,其餘人跟著,皆是精壯漢子。

但面對禁衛軍,連屁都不敢放一個,在那閃爍著寒光的刀刃逼迫下,一個個紛紛蹲在地上,豬籠也被放了下來。

趙駿走過去,此刻黃三郎將豬籠打開,拔掉女人嘴裡塞的破布,女人能發出聲音,第一時間嚎啕道:“謝官人救命,謝官人救命!”

“怎麼回事?”

趙駿問道。

“是不得好死的周家把我賣給了王家配女兒骨!”

那個叫阿霞的女子哭喊著。

趙駿先是一愣。

隨後一股強烈的怒意直衝天靈蓋!

這配女兒骨在後世有另外一個說法——配冥婚!

自商周時期,就有這種為亡子配冥婚的習俗,曹操就曾經給曹衝聘甄氏亡女,操辦了一場陰冥婚事。

不過在漢晉隋唐時期,這種習俗還不算特別興盛,到了宋代開始,漸漸成為主流,宋代文集《昨夢錄》中,就多有對陰婚方面的記載。

只要家中有錢,又逢子嗣早夭亡者,往往都會尋找合適的早亡女子,遷徙墳墓屍骨,舉行冥婚儀式,將人合葬在一起。

為此宋朝甚至衍生出了大量盜掘墳墓挖屍骨者,使得真宗時期,還出臺過法律,對盜掘屍骨者從嚴重處。

但這一切都阻止不了違法亂紀的盜墓者,只要民間還有冥婚的需求,就有很多甘於冒著法律風險的人源源不斷地跑入墳地,開館掘屍。

可屍體有限,或者年齡、生辰八字不合怎麼辦呢?

那自然有別的辦法。

顯然用活人來配,也是其中一個辦法之一。

趙駿便詢問這個女子具體情況。

原來這女子叫方彩霞,十九歲,淮南西路壽州人,因壽州大前年旱災,她在前年被迫與家人一起北上去應天府討生活。

路過酇縣時,恰逢這裡有戶富農周家長子到了婚嫁年齡,那人見到當時十六歲的彩霞,覺得她長得不錯,於是就告知了父母,讓父母派媒人去說。

方家本來是逃難過來,路過酇縣因天色太晚被迫暫留一天,然後順著運河北上,走陸路前往應天府。

此時忽然有人過來跟他們說,願意出彩禮聘彩霞為正妻。

這種情況下,是個人都會答應。

畢竟對於方家來說,日子已經過得很艱難,多一口人就是多一個拖油瓶,把女兒嫁出去換了彩禮,也能有去應天府的盤纏。

於是方彩霞的父親想也沒想就答應。

雙方一開始都挺好,生辰八字也算過,豐天之作、秉地之合,良緣隨締、鴻案相莊。

正常發展,也不失為一件美事。

可沒想到半個月後,成親的當晚,這周家長子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宴席結束,本來也該入洞房的時候,他硬要去送幾個自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幾個朋友也喝得爛醉,幾個人相約送到村口,周家長子就要回去入洞房,結果一時興起,送得稍微遠了點,等回去的時候,一個人路過河邊,失足掉進去給淹死了。

這下婚事變成喪事,周家頓時鬧翻了天,指責方彩霞是望門寡,剋夫命。

方家怕周家把給出的彩禮要回去,丟下方彩霞,連夜逃走了。一下子把這婚事弄得一團糟,也讓方彩霞的命運跌落到了谷底。

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事不能怪方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