袤一 作品

第891章 一物降一物

  “還不是小英子嗎?說什麼那是婚前財產,屬於白琳琳自己的,跟我們家沒有關係。你說現在白琳琳人都是你表哥的了,那她名下的企業不也是你表哥的嗎?”二姨理直氣壯的說道。

  “小英子說的有點道理,婚前財產是指在辦理結婚登記前取得的財產,歸產權人個人所有,通常不因結婚而改變財產的歸屬。

  一般是指沒結婚之前的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還有就是兩個人名下的企業或者公司,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一方婚前設立的,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另一種情形就是,一方婚前設立的,另一方並不享有任何權利的,屬於個人財產。

  我這麼說,您能聽明白了吧?

  在給您舉一個例子吧,比如冰冰吧,她沒嫁給我之前,就有地產開發公司,而在我們結婚的時候,設立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這個開發公司就是我們共同所有。如果當時設立的是,另一方並不享有任何權利,那這個開發公司,還是屬於她個人財產。”李哲看著二姨說道。

  聽李哲這麼說,二姨眼睛眨巴了老半天:

  “那你表哥在和白琳琳結婚之前,是怎麼設立的?”二姨看著李哲問道。

  聽二姨這麼一問,李哲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

  “二姨,您都不知道是怎麼設立的,我就更不知道了。這件事兒,您還是問表哥的好。不過,不管婚前是怎麼設立的,應該是兩個人同意的。”李哲說道。

  “你表哥沒跟你說過這件事兒?”聽李哲這樣說,二姨有些懷疑的問道。

  “表哥最相信您了,都沒跟您說,怎麼可能跟我說呢?”

  “不行,我得問一問你表哥,到底是怎麼設立的。”聽李哲這樣說,二姨語氣十分嚴肅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