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游的蜉蝣 作品

579.第579章

    48小時內,已購買9o以上v章的讀者才能看到最新章節  所以我是記在腦子裡的,    只要沒被人搜刮大腦,    我就能保住我的日記。如果被人搜刮了大腦……那日記已經不重要了。

    嗯?所謂記在腦子裡就是每天隨便想想,    過了就忘記?

    如果是上輩子的我,    那確實是。不過,這輩子我有金手指。

    作為一個穿越者,    或者叫帶著上輩子記憶投胎異世界的人,    沒有金手指對不起這份奇遇啊。我的金手指就是記憶力。

    福爾摩斯有一座記憶宮殿,    我也有,而且是這輩子天生的,    仿若實體的。任何我接觸過的東西,    無論文字、聲音、畫面、觸感……都會留在這座宮殿中,永不淡化,且自動分類。想取用隨時可取,想暫忘隨時可關閉。

    我至今記得一雙蒼老的手將我抱在懷中,    沙啞的聲音中卻帶著並非遲暮的活力。那是我對我孃的記憶,    也是我這輩子最初的記憶。

    我也記得嬰兒時期我爹託著我給我講入門劍訣,雖然當時我一句話都沒聽懂,絕望地以為需要重頭學一門外語,但每一個字的讀音我都記得,    我爹的每一個抑揚頓挫,    對每一句的註解,    我也都記得。

    我還記得同樣是在嬰兒時期,    在我還看不清東西的時候,    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絨絨的動物跟我玩,一年之後,我僅憑毛感就把那隻動物從它的同類中抓了出來。

    依然是在嬰兒時期,我姐連續一週每天拿三五十盒胭脂地坐在我床邊,一盒一盒給我講解這些胭脂是什麼制的、有什麼含義、在什麼場合該用哪種……託她的福,我現在都能僅憑嗅覺給姑娘們挑胭脂。

    也是在我這輩子記憶力如此之好後,我才現為什麼曾經會有人用‘過目不忘’來形容聰明人。以前我覺得記憶和聰明是兩回事,但現在現,世間本沒多少創新的餘地,太陽底下也確實沒啥新鮮事兒。

    當一個人記得足夠多,又能恰當地提取出記憶用在該用的地方,在旁人看來,這個人就聰明得世所罕見了。

    我雖然還做不到次次都恰當地使用記憶,有時面對事情時因為相關記憶太多難以選擇——我有輕微的選擇障礙症——還導致外在看來反應遲鈍,不過起碼別人想蒙我也是很難的,我可是有著兩輩子、兩個截然不同世界的記憶。

    上輩子有種說法,人一輩子經歷過的所有事情,哪怕是夏天隨便拿本書扇風,眼角餘光順便掃過的紙頁縫隙間的文字,其實在大腦中都一生留存。所謂的忘記不過是不知道怎麼從大腦中提取出記憶罷了。

    上輩子我就相信這種說法,這輩子驗證了我的相信。

    我都覺得驚歎,原來我上輩子光是書就看了那麼多,從課本到小說到雜誌到影視周邊到裝形象不過腦翻的艱澀哲學物理鉅作……我還見識過那麼多地方,出差時匆匆來回的城市、跟團旅遊時走馬觀花的景點、跟著探索現節目瀏覽的自然奇景、跟著美食節目看過的犄角旮旯……當細細重看時,原來包含了那麼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