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游的蜉蝣 作品

628.第6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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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真界最常用的記錄工具是玉簡,    跟上輩子的u盤差不多,小巧易攜帶,文字圖片視頻音頻什麼都可以存放。不加密的u盤,不是,是不設置限制的玉簡,會使用靈力的人就能讀;設了限制的玉簡,    就只有滿足條件或者能解密再或者能破壞鎖的人能讀。

    我的日記隨筆……不是用玉簡記的。

    玉簡這東西畢竟可能丟失,丟失了就可能被人撿到,    被撿了就可能讀到裡面的內容,    怎麼設置限制都有可能被人破解。日記這種私密的東西可不能冒這個險,    尤其我的日記裡面吐槽那麼多、那麼話嘮,被人看到了我高冷的形象何在?我可不想鬧出修真版的xx門。

    所以我是記在腦子裡的,只要沒被人搜刮大腦,    我就能保住我的日記。如果被人搜刮了大腦……那日記已經不重要了。

    嗯?所謂記在腦子裡就是每天隨便想想,    過了就忘記?

    如果是上輩子的我,那確實是。不過,    這輩子我有金手指。

    作為一個穿越者,或者叫帶著上輩子記憶投胎異世界的人,    沒有金手指對不起這份奇遇啊。我的金手指就是記憶力。

    福爾摩斯有一座記憶宮殿,    我也有,    而且是這輩子天生的,    仿若實體的。任何我接觸過的東西,    無論文字、聲音、畫面、觸感……都會留在這座宮殿中,    永不淡化,且自動分類。想取用隨時可取,想暫忘隨時可關閉。

    我至今記得一雙蒼老的手將我抱在懷中,沙啞的聲音中卻帶著並非遲暮的活力。那是我對我孃的記憶,也是我這輩子最初的記憶。

    我也記得嬰兒時期我爹託著我給我講入門劍訣,雖然當時我一句話都沒聽懂,絕望地以為需要重頭學一門外語,但每一個字的讀音我都記得,我爹的每一個抑揚頓挫,對每一句的註解,我也都記得。

    我還記得同樣是在嬰兒時期,在我還看不清東西的時候,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絨絨的動物跟我玩,一年之後,我僅憑毛感就把那隻動物從它的同類中抓了出來。

    依然是在嬰兒時期,我姐連續一週每天拿三五十盒胭脂地坐在我床邊,一盒一盒給我講解這些胭脂是什麼制的、有什麼含義、在什麼場合該用哪種……託她的福,我現在都能僅憑嗅覺給姑娘們挑胭脂。

    也是在我這輩子記憶力如此之好後,我才現為什麼曾經會有人用‘過目不忘’來形容聰明人。以前我覺得記憶和聰明是兩回事,但現在現,世間本沒多少創新的餘地,太陽底下也確實沒啥新鮮事兒。

    當一個人記得足夠多,又能恰當地提取出記憶用在該用的地方,在旁人看來,這個人就聰明得世所罕見了。

    我雖然還做不到次次都恰當地使用記憶,有時面對事情時因為相關記憶太多難以選擇——我有輕微的選擇障礙症——還導致外在看來反應遲鈍,不過起碼別人想蒙我也是很難的,我可是有著兩輩子、兩個截然不同世界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