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慰風塵 作品

第二百七十九章 風雨客棧

得了四口棺材的寶物,村裡穿金戴銀,養貓不是難事。從那時起,家家戶戶養個三五隻,貓兒平日聚在一起,拉幫結夥。

  見人也不怕,反而露著兇相,月圓之夜去五包坡像人一樣對著血棺叩拜。

  說來奇怪。

  自從把血棺挖出來,村裡頭的人就變了。

  靠著古墓盜出的冥器,家家豐衣足食。莫說白麵饃饃、高粱玉米酒。便是手抓羊肉、油炸丸子、燒耗牛,也不稀罕。

  伙食這麼好了,按理說是神仙日子。

  尤其那大災之年,外頭餓殍遍野,唯獨村裡頓頓酒肉,吃的紅光滿面,皮膚冒油。

  可再好的飯菜,家家戶戶吃在嘴裡,卻仍不是個滋味。

  再肥再嫩的肉擱嘴裡,也味同嚼蠟,對那些香噴噴的飯菜,所有人失去興趣,倒是對那些生的、臭的肉,開始食指大動。

  張家媳婦把一塊肉落在灶臺縫隙。

  等想起來,那肉爬滿了白蛆,已發毛不能食用。

  偏偏就是這東西,一家人為了吃一口打起來,好幾人都分不開。

  廚房再也聞不見飯菜香味。

  倒是一坨坨死肉被擱在潮溼地方,任由大頭綠蒼蠅在上面飛。等啥時候肉上結了一層白蛆,像蜂巢一樣密密麻麻的孔,才一層層刮下來,炒著吃。

  再說村裡的貓,也越來越怪。

  西北寒苦之地,老鼠不甚猖獗。

  養狗是為了打獵,養貓純粹是消遣了。村裡豐衣足食,便按棺中老屍的吩咐,養了大貓。

  那貓也怪。

  不怕人,不懼水,也不畏黑。

  在村中招搖過市,呼朋喚友便有幾百,浩浩蕩蕩,連人也要避讓。

  若有不從,或小孩用石頭砸貓。群貓便一群群炸毛,嘴裡怨毒咆哮,具都伸長了爪子,撩開牙齒,對著人撕咬。

  非把對方咬得皮開肉綻不可。

  那貓也肥。

  一個個肥頭大耳,肚皮溜圓,毛上一層比豬油還亮堂的白光,落水裡能浸二兩膏油。

  貓也不在窩裡睡。

  每到晚上,便趴在人肚臍口。

  一定要人脫光了衣服,頭對著人肚臍盤身睡覺。

  這時候人若不願意,或者挪動地方,貓也會大喊大叫,將人咬出血來。

  久而久之,村中老幼人人成了貓奴。

  以往憨態可掬的貓兒,也成了惡貓,個個飛揚跋扈,暴戾乖張。

  人倒是愈發消瘦下去,雖有滿屋金銀珠寶,走路都要扶牆慢行。

  日記本的主人,便是這個時候,從城裡回家,響應號召支邊。找村裡開介紹信,方才知道此事,可為時已晚。

  眼見村裡一個個吃腐肉,飲白蛆,又和惡貓同居,日記本的主人感覺此事非同凡響。

  那個年代,誰敢說鬼怪?

  便推測,棺材中藏了敵人特務,想用這種辦法荼毒勞動人民。

  大學生趁著夜色,想去五包坡燒了血棺。

  不等靠近,便撞見月圓之夜,百貓朝拜,月光正正照在血棺,當中伸出一條滿是長毛的手來!

  接著被村民發現,將他捆綁,逼他吃腐肉,養惡貓。

  過了幾日,大學生磨破麻繩,偽造了介紹信逃出村子,發誓一輩子不再回那惡魔地方。

  出來沒多久,遇見大雨塌方,被碎石埋了,直到幾十年後才被我們發現。

  看了日記本的文字,我感覺此事非同凡響。

  便和鬍子商議:“瞧上面的說法,這個村子,應該便是我們要找的貓村。貓村與水村相距不遠,村裡藏了大墓,村民很可能是守墓人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