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煌戰狼 作品

第三十二節 稅收

    回到蘭花鎮後,陳興第一時間內,就帶著人到鎮長府報道。

    “哦,行了,快去忙吧,別打擾我工作。”書房裡,夏德·辛克萊正拿著畫筆,在畫布上東一筆西一筆地畫著。據小伍說,鎮長畫的是船與大海,但怎麼看都像是孩童的塗鴉。定眼看去,右下角還有個掌印,也不知道是誰的。

    離開鎮長府,陳興帶著人回到蘭花鎮三隊的營區,迅速分配了房間,讓他們安頓下來。在這裡,男性隊員和女性隊員是分開營區的。但由於整個蘭花鎮守備隊的女性隊員不到總人數的十分之一,所以都集中住在鎮上女性辦公人員的宿舍樓。

    第二天,陳興就開始著手接管第三小隊的地盤。

    整個蘭花鎮有六個小分隊,分管六個區域,還有一支直屬鎮長的城防部隊。

    其實說白了,城防部隊是用於軍事的,平時就是訓練、巡邏,保護城鎮的安全。而陳興的第三小隊,則是對內管理的,除了基本的薪餉外,都是自負盈虧的。如果放在大災變前的社會體系中,前者相當於“正規軍”,後者相當於“地方警察”。

    陳興的地盤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塊,分別是商業街的中段、一個社區和兩個貧民區。

    商業街就是開店做生意的地方,比如阿麗雅的槍械店、狗王的機車店。陳興每個月,都要向店主收取商業稅,然後七成稅款上交鎮長,三成留下來在作為團隊的開支費用。

    社區,則是公民的居住地,一般都是鎮長的眷屬、追隨者,或是追隨者的眷屬等等。總之,就是和鎮長有關聯的紅龍公國公民。

    而貧民區,就是流民的聚集地,人口流動性較大,治安也不好。不過他們人數最多,是邊緣鎮最重要的勞動力來源。比如鎮長府裡就有不少流民。在服務一定年限後,或是擁有足夠的貢獻,鎮長就會為他們遞交申請,加入所在的公國,享有該國的公民權利。

    總而言之,陳興的日常工作就是收取稅金和維持秩序。

    不過,管這麼大的地方,十來個人是遠遠不夠的。這時候,就要靠他自己的經營了。獲取更多的利益,聘請更多的“編外人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如今的陳興,也算是個微型領主了。

    只是這個“領主”,鎮長一個命令就能撤掉,毫無保障罷了。

    上午十點,陳興帶著隊員們,走上了大街。人員齊全後,他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