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問江湖 作品

第四十章 戰船橫江

    戰船上的為首將領是實打實的抱丹境,乃是蘆州總兵官麾下的一員參將。

    大魏官制,承襲前朝,建立衛所制度。從朝廷到地方各州府的管轄秩序為大都督府、都司、衛所體系。即大都督府和都司分別為朝廷和地方州府的最高掌兵衙門,都司下轄衛所,各都司所率衛所隸屬於大都督府,而聽令於兵部。

    大都督府以正一品大都督為尊,下設五軍都督府,每府設從一品左都督和正二品右都督、從二品都督同知、正三品都督僉事,各都司所設都指揮使即是一州之地的最高武官,是為正三品,如有戰事,朝廷還要往下派遣總兵官或是提督總兵官,掛將軍印或大將軍印,並無固定品級,以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及公、侯、伯充任,有節制地方都指揮使之權,卻無處置都指揮使之權。待到戰事完畢,印信上交,卸任總兵官職務。

    當年秦襄以左都督的身份出征西北,便是掛徵虜大將軍印,出任提督秦州和中州軍務總兵官。

    到了後來,如西北等地戰事不斷,短期內無法結束戰事,總兵官常駐地方漸漸成例,為防止總兵官擁兵自重,朝廷又往下派了巡撫,總領一州事務,削弱總兵兵權。

    待到如今,很多事情牽涉數州之地,為了協調數州,又在巡撫之上加總督官職,掛兵部尚書銜,總掌數州之地的軍政大權,雖然總督與巡撫和總兵官屬於同僚而非上下從屬,但在職權上卻要高出兩者,如今的荊楚總督便是主掌蘆州、荊州、楚州三州之地,從一品官銜,名是“總督楚州、荊州、蘆州等處地方提督軍伍糧餉兼巡撫事”,可謂是實實在在的封疆大吏。

    大體來說,總督和巡撫之間沒有直接隸屬關係,都是直接隸屬於朝廷,故而常常會有督撫之爭,但總督的權力更大,如今的荊楚總督身兼了蘆州巡撫,放眼整個蘆州境內,便是以他為尊,包括蘆州總兵官,都要聽這位部堂大人的調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