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兮帝 作品

第306章 高未盈六尺


  “不過是孩童之間的玩鬧罷了,上不得什麼檯面,就莫要同那秦家小兒計較了。”這是劉徹聽完此事之後作出的結論。

  卻叫一旁的衛子夫暗暗心驚,更加低順了眉眼。

  她知曉這是陛下態度,也是對此蓋棺定論警告了她,區區小事衛家不得與秦家計較,更不能以此事為由動了秦家。

  漢承秦法,只是大體上比秦法顯得不那麼嚴苛,只是律法之中也是規定了七歲以下稚童甲子以上老者犯法不可獲罪,罪罰挑唆之人。

  且稚子即使過了七歲,犯罪後受罰也許得長至六尺才可受罰,也就是一米四左右,否則非重罪不可判,於是漢朝對待孩子們的態度也多以管教為主。

  且大漢民風樸實,至今還保留著與人辯論需身高八尺,軀體強勁有力,否則若比對方弱便有可能被冠上妖言惑眾的罪名擊殺。

  如此淳樸民風也導致不論下至平民百姓還是上至官家士族,也多崇尚武之風矣。

  於是不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