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霧聽雨 作品

第三百七十八章 醞釀大的班級

童美婷走了之後,華志安就準備聯繫小墨,就合同簽訂的事跟她說說。

  他找到了小墨的電話,回撥了過去。

  小墨很快就接了電話,華志安說自己已經和童美婷說了,可以籤合同,但是童美婷還是未成年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籤合同。

  在勞動法裡面,未成年人是不能簽訂合同的,但是寫文章這件事,還是可以打擦邊球的,因為未成年人只要能寫文章,就有得到尊重和取得報酬的權利。

  小墨說道:“我們考慮到作者婷雨觀荷是未成年人,就不讓她來回跑那麼辛苦了,你給我提供一下她的賬戶和地址,我們把稿費和獲獎獎金打到賬戶裡面去,合同寄給你們,你們填好之後,她本人簽字,然後再寄給我,一式兩份,我們再蓋章,最後寄一份簽訂好的合同給她,這樣就算是簽了合同了。”

  現在快遞業發達,只要雙方聯繫好了之後,合同也是可以快遞的。

  華志安覺得這樣操作很好,於是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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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在手機上互加了qq,然後華志安將童美婷的賬戶發了過去。

  因為此前搞愛心捐助的時候,華志安給童美婷辦了一張卡,有了賬戶,所以直接拿過來使用就行了。至於地址,就寫了學校的地址,到時候自己可以在辦公室裡幫助童美婷完成簽約。

  忙碌的一天又結束了,華志安正準備回家的時候,就見趙賓、王福榮兩個人走了過來。

  趙賓臉色陰鬱,說道:“華老師,聽說你和你們二中的老師一道辦班啦?本來我還想請你一道辦班呢,你不在,我們也辦不了啦。”

  華志安見他和王福榮在一起,就知道這件事是孫佩告訴了王福榮,然後王福榮又告訴了趙賓。

  今年趙賓下來教七年級的學生,所以手上的學生資源不多,如果得到華志安的幫助,他完全可以在暑假辦班。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還沒等他和華志安聯繫,華志安已經被二中的老師搶過去了,所以他心裡很是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