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紅 作品

第102章 六十年代不甘人物四十七

  有紅薯就不錯了,還想要有米粒,也不怕把褲底給吃穿。

  說真的,對於這樣的早飯,程春丫當然是嫌棄的。

  不過就算再嫌棄,程春丫還是把屬於自己的那份早飯給吃乾淨。

  浪費糧食不但可恥,還會遭天譴的。

  “春丫,你這兩天就在家裡先歇歇,等過兩天再到地裡去幹活。”看著閨女那張白嫩嫩的臉蛋,程母心就痛啊!

  老二那個沒用的慫蛋,這要不是他太沒用,閨女哪需要回來種田。

  就憑閨女這樣的樣貌,在部隊什麼樣的對象找不到。

  不能想,不能想,越想就越憋火。

  “知道了,娘,”程春丫放下碗筷說道,“我等會給我二哥寫封信寄去報個平安,免得他在部隊那邊擔心。”

  “擔心個屁,”程母沒好聲氣說道,“他心裡要是但凡有點你這個妹妹,那就不應該讓你回老家來。”

  “娘一想到你這白嫩嫩的臉蛋要下地去幹活,我這心裡就難受得不行。”

  “好了,說這些幹嘛呢?反正閨女回來都已經回來了,你就算心裡再怎麼氣老二也沒用,”話說著,程父就看著女兒說道,“是應該給你二哥去封信,免得他在部隊掛心。”

  一家人吃完早飯就全部出門去了。

  該到地裡上工的去上工,該到學校讀書的讀書。

  至於年紀小還沒讀書的,也得出門去找找野菜,抓蚯蚓回來餵雞。

  程春丫把信寫好,就出門要去市裡寄信。

  而從家裡出來後,一路上當然又免不了吸引別人的目光。

  不過可能是因為程春丫長得太好看的原因,和昨天一樣,楞是沒有一個上前來跟她搭話。

  步行了四十分鐘左右,程春丫來到了市裡郵政局。

  把信寄出去後,程春丫打算去回收站淘些書回去。

  至於撿古董,像一些年代文裡回收站簡直就是女主發家致富的金手指。

  呵呵!清醒點吧!

  現實中哪那樣的好事,又不是隻有你一個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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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