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命不易 作品

第1070章 羅浩冒頭


                 林方政知道他為什麼這麼生氣,本來這個事情是可以好好解決的。村裡的事情,那都是前門後院的自家事。多找幾個德高望重的長輩做做工作,跟他母親好好說,只要他們同意,村裡花點小錢幫忙拆一下也就解決了。

  現在非要搞強拆這一出,把一個有理的事變成了無理。村委會當然是沒有強拆權力的,這是一起典型的違法行為。連法律都違反了,自然沒有任何道理了。

  所以,現在把事情鬧成這樣,擺到了許哲茂面前,這些村幹部的愚蠢行為,讓縣裡一下被動了,當然讓他氣不打一處來。

  林方政卻看向一旁的信訪局長苟博明:“這個案子法院已經受理了,為什麼還要搞到信訪這裡來?”

  按照法律規定,已經由法院受理的案件,當事人是不能再上訪的,如果上訪,信訪局不能受理。

  這是尊重法律的表現,試想,那邊法院已經在審,結果他這邊還在信訪。結果法院那邊判決下來後,信訪這邊,領導一拍腦袋做出了與法院判決相反的決策。那不是瞎搞嗎?法院的權威何在?

  但現實是什麼呢?老百姓還是信訪不信法,哪怕法院已經判了,只要沒實現他們的目的,還是會到處上訪。

  中國特色的信訪制度就是這樣,老百姓寧願相信青天大老爺,也不相信法院依照法律做出的判決。

  苟博明也很無奈:“林縣長,這個案子我們按法律沒有受理,他們是知道許書記和您要來,非要上訪的……”

  林方政眼睛一瞪:“非要上訪你們就推到許書記面前?!你們懂法也不按法律辦事?!”

  領導接訪的案子,除非是親自選定的,一般由信訪局事先安排。也是儘量選一些還有解決空間的,對於不是縣裡權限能解決的,肯定不會貿然推到領導面前,那不是讓領導難堪嗎?

  所以,今天這三個案子都是信訪局安排的。在明知這個案子不該受理的情況下,還推到書記縣長面前,苟博明腦子也是進了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