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觀魚 作品

第1370章 風骨

封建王朝,僕人婢女的身份確實很低。




但並不代表可以隨意剝奪他們的生命。




秦法有明文規定:奴僕婢女遭虐待、毒打,可上訴官府,要求解除契約。




而無端殺害婢女,這是殺人罪了,這個無端是重點。




何況王秀秀還是三年工契,只是去嚴府打雜而已,並非那種賣身一輩子的契約。




打過嚴琨後,柳長卿再審嚴府管家和僕人。




後者三人,此時早就在瑟瑟發抖了,哪裡還敢有絲毫隱瞞,倒豆子般把嚴琨所做之事全說了一遍。




不僅是殺了王秀秀,虐待婢女,更有姦汙行兇等事。




至此,柳長卿直接下令:




“此案,王秀秀於嚴府做雜工,卻遭嚴琨惡意毒打殺害,本官宣判,嚴琨犯殺人罪、姦汙罪、強搶民女罪、行兇傷人罪,數罪並處,打入死牢,明日問斬!”




“王小貴為尋其姐,遭嚴府毒打,嚴府當賠償王秀秀安葬費用,及王小貴醫藥損失,計白銀一百八十兩。”




“著王小貴尋回其姐屍骨,帶回家鄉安葬。”




“嚴府管家富春,為虎作倀,橫行鄉里街市,實為惡奴,判監十二年。”




“另有惡僕嚴四、嚴五,雖是受嚴琨指示,但多有行兇掩屍,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判監五年。”




“其餘嚴府眾奴僕、婢女,如吳小云等,多次受到嚴府虐待毒打,可自行決定是否與嚴府解約,無論契約長短,嚴府不得阻攔.”




聽完判決,王小貴母子連呼青天大老爺,眼淚止不住的流,頭也磕的砰砰作響。




吳小云亦是喜極而泣:“民女願意與嚴府解約,即便不要工錢。”




管家和那兩名僕人則是顫聲大叫著:“小人知錯!再不敢如此,府令老爺高抬貴手”




可很快就被押下去打入大牢了。




嚴琨則是被兩名官兵架走了,準備於明日斬首示眾。




這是長安最高府令的判決,任誰也救不了了。




案審結束,外面圍觀的百姓早就炸開了,議論紛紛後,更是嘩啦啦跪了下來,高呼著青天大老爺之類的。




人們看到了柳長卿的剛正不阿,看到了窮苦人家的命,在朝廷眼裡,同樣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