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六章桂兒婚變

    老兩口你一言我一語,哭訴了一個多小時,總算才把個事說清楚。

    原來,那小夥子今年大學畢業了。根據市教育局的分配計劃,小夥子被分配在臨海縣第七中學任教。誰知剛乾了半年的老師,小夥子就翻眼不認賬,說是和桂兒志不同,道不合,沒有共同語言,今後無法在一起生活。頭幾天,這小夥子的父親來退婚。

    這事對桂兒來說,可是晴天霹靂呀。桂兒這幾天是茶不思飯不想啊,像害了一場大病。後來,老兩口一想,這也不是個事兒啊。就找到阿蠻,看看怎樣解決這個問題。

    “能不能找人說和說和,勸勸小夥子回心轉意呢?如果這個小夥子能回心轉意,這可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了。”阿蠻遞給老兩口每人一杯水,自己也喝了一口水說。

    “這條路已經走不通了。”表叔狠狠的掐滅了菸屁股,把它扔在垃圾桶中,憤憤地說。

    “那就只能打官司了。要求對方把當初收我們的彩禮錢退回來。”阿蠻無可奈何的說。

    “我現在就想警察把他抓起來,判他兩年。還我桂兒的清白。”婦人總算收住了淚水:“這是一個地道的陳士美呀。這樣的人如果不抓起來,天下還有公理嗎?”

    “這不現實啊,表嬸。一個人是否構成犯罪,公安機關要進行初步審查的。你們報案了吧?”阿蠻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