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八章再探

    十月底,林志殺人案轉到了檢察院。經公訴機關批准,阿蠻到被害方瞭解一下情況。作為林志的辯護律師,這也是他應該做的一項業務。

    他還是和小張一起騎著自行車到了被害人張巧巧的孃家。被害人張巧巧的孃家和夫家是相鄰的兩個鄉鎮。雖然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了,浮現在被害人父母臉上的悲情依然可見。

    “儘管我們是林志的辯護律師,我想我們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把案件事實搞清楚。如果這件事不是林志乾的,我想你們也不願意冤枉一個無辜的人,而且這個人畢竟是你們兩個外孫的父親!”阿蠻說。

    一聽阿蠻說這話,張巧巧的父親張維點了點頭,用沙啞的聲音低聲說:“是的,李律師,我們理解你的工作。我們老兩口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我的那個敗類女婿終日醉酒,尋花問柳。周圍三里五里的人沒有不知道的。而且喝醉了酒之後經常會打我的女兒。人肯定是他殺的。”

    “那他以前打你女兒的時候,用過兇器嗎?”阿蠻問。

    “用過棍,用過刀,那天殺的喝醉酒之後打我的女兒,手邊有什麼就用什麼!有一次我到醫院裡看到我的女兒大腿上被他用刀戳了好幾刀,鮮血把渾身的衣服都溼透了。可憐我的女兒啊,我當初是瞎了眼了……”張巧巧的母親說著說著就嚎啕大哭了起來。

    “阿姨,不好意思,引起了你的傷心事。請你冷靜地想一下,林志平常有拐女人嗎?”阿蠻輕輕的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