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十四章林子慶輕傷案

    過了一九九四年的春節,今天是正月初六。按農村習俗是女兒回孃家省親的日子。阿蠻吃過早飯,安排妻子玲兒帶一雙兒女去孩子舅奶家了。

    眼看明天上班,今天他先到辦公室轉一圈,做好上班前的一些準備工作。剛坐下沒多久,外邊便進來了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漢子。肩闊腰圓,面容赤黑。一看便知道是個地地道道的莊稼漢。

    “請問,您是李律師吧?”漢子一開口,倒是一種溫柔和緩的語氣。

    “是的,你請坐。”阿蠻用右手指了指自己桌子對面的那張椅子。

    “我表哥季東明讓我找你的。我叫林強,是林志的弟弟。”來人自我介紹道。

    “哦,你好,林強,你說你是林志的親弟弟?”阿蠻一臉疑惑的問。

    “我知道了,李律師。你是懷疑我不是林志的親弟弟。別人看見我也說我不像我的哥哥。因為我的哥哥他的個子比我要瘦小。但我確是林志的弟弟,這點李律師你不用懷疑。”林強態度堅定的說。

    “哦,有什麼事嗎?”阿蠻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和林強握了握手問道。

    “是這樣的,李律師。我的父親林子慶臘月二十七上墳,為我嫂子張巧巧燒紙,被護林員周旺旺打傷了。經公安機關鑑定構成輕傷。現在公安機關拒不抓人。我想聘請你為我代理一下。”林強說道。

    “季主任工作時間長,經驗也比較豐富,又是你的親戚。找季主任代理一下,不是很好嗎?”阿蠻建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