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十七章巧兒的婚事

    一九九四年七月中旬,阿蠻電話通知桂兒的父親張蘭來領取濱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書。

    兩個小時左右,老兩口騎著自行車來到了阿蠻的辦公室。

    老兩口一前一後進了辦公室,臉上都笑開了花。

    “表侄子,你小子行啊。陳兵這個龜孫子頭幾天到我們家來了。頭在地上都磕爛了。省高級法院的司法建議書已經發到了雲濱市教育局。教育局領導的意思是如果我們老兩口兒去出具諒解書,教育問可以給他一個開除留用察看的紀律處分。如果沒有我們老兩口的諒解書,直接除名。”張蘭興奮地說。

    “表叔,只要你老人家滿意就行。麻煩你老人家簽收一下省高院的民事裁定書。”阿蠻將裁定書遞了過去。張蘭接過來看了一下裁定結果:

    駁回申請人張桂兒的再審請求。

    他毫不猶豫的在阿蠻遞過來的那張紙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駁回就駁回吧。只要教育局能把陳兵開除,這個錢你表叔我不要了。你別說呀,看到陳冰那個龜孫樣,我和你表嬸心裡都樂開了花。”

    “表叔表嬸吶,那下一步怎麼辦呢?”阿蠻收起張蘭簽過字的紙條,試探性的問。

    “這個龜孫也說了,只要我們老兩口出具諒解書。他還願意做我們的上門女婿。我們老兩口也不好多說,這得聽你表妹自己的意見啦。等過幾天你表妹在外面打工回來,我們再問一問她。”阿蠻的表嬸在旁邊插話道。

    張蘭怕自己的老婆丟身份,忙呵斥道:“死老婆子,你瞎說個啥。我們家桂兒就是找不到對象,也不會要他這個敗類。只是你表叔我這個人是個軟心人吶。看他那個磕頭如搗蒜的樣子……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