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十九章巧兒的婚事之三

    阿蠻從鄰縣回來之後,就著手將巧兒離婚案送交法院立案。

    蟬鳴聲聲,八月的一天。巧兒的父親張彥來到了星河律師事務所。

    “表侄子,這就給你添麻煩啦。當初要不是我那個表嫂也就是你媽強烈反對。你表妹就沒有現在的麻煩了。當初我們也不知道徐衛那個人壞到這種程度。要是早知道我家的女兒就是不嫁人,也不能嫁給他。”張彥說著話,眼圈就紅了起來。

    “表叔,我表妹的那個案子已經立了,你就等著法院通知。”阿蠻邊說邊遞支菸給張彥。

    張彥用打火機點著了煙,抽了一口:“這事都怪你表叔我啊,當初我要是不問你家要那麼高的彩禮。我表嫂也不會反對這門親事的呀。我當時就是看你們家有錢,財迷心竅。誰知我表嫂也誤以為我家是認錢不認人的主,所以就堅決反對這門親事。事情發生到今天這個地步,我是自作自受呀。”

    “表叔,事情都到這個地步了,再怨恨也沒用了。世上從來都不賣後悔藥。我們就走一步,說一步話吧。”阿蠻說。

    “表侄現在的樣子像極了當年俺姑爺。俺姑爺就是你爺爺,當年那個威風凜凜的國軍營長李常勝,不知迷倒了多少小姑娘。我真是個混蛋啊,要是時光能倒流,我不會要你們家一分錢的彩禮的。哎,我害苦了我自己的女兒。”張彥不住地唉聲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