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四十八章洞內歷險之三

    因為標記沒有被破壞,所以走了一個多小時便找到了那條小河。

    但是由於昨天的晚飯和今天的早飯沒吃,再加上走那麼多的路,兩個人的肚子早就餓得咕咕叫了。

    巧兒的一聲嬌嗔,倒使阿蠻為難了。這上哪兒去搞吃的呢?雖說這魚兒可以抓到,但怎麼把它做熟呢?打火機,一般幹律師的身上都會隨身攜帶。因為有不少菸民找律師辦案時,煙癮犯了,一摸身上:“媽呀,忘帶火了。”這時候,律師及時遞上打火機,就會使自己的客戶評價上升許多——看,咱請的律師想事多周到!

    但,燃料上哪去找呢?現在這天寒地凍的,總不能把身上的棉襖扯下做燃料吧!

    “這樣吧,表妹。我們先向上游找一找,即便找不到燃料和小劉,小張,如果能出這鬼地方就好辦了。我們可以報警,讓公安局的人來救助。”阿蠻提議。

    巧兒喝了幾口水,精神好了不少:“這水真甜吶。這水裡的魚也不少,如果餓極了,即便是生的也得吃。表哥,你想事真周到。有你在,我什麼都不怕!當時你結婚的事為什麼那麼急?”

    “我媽當時因為和你爸鬧心,著急上火,犯了老肺病。當時喘不上來氣,送到醫院治療,眼見著人都快不行了。奶奶就找徐姨奶這個來看看還有什麼辦法。徐姨奶分折媽媽的病根就在我的婚事上。如果能叫我抓緊結婚,沖沖喜或許能好。奶奶和我爸一想也有道理,就採納了徐姨奶的辦法。我當時不是也沒有別的辦法,我不也是沒有辦法嘛!”阿蠻這樣一說,巧兒也能聽得懂。沖喜是咱們江北農村人家對付重病的一種無奈之策,就是誰家病人眼看沒治了,就讓他的子輩或孫輩結婚,因為結婚是紅事,是喜事,老百姓便自然的認為它會衝去家中的晦氣,使病人的病情好轉。當然現實當中起作用的很少:“不過後來我結了婚,媽媽的病卻也見好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