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九十七章孔丹兒溺死案

    翌日上午九點,高紅準時來到了小張的辦公室。小張熱情接待了高紅。

    高紅從公文包中取出一沓材料,小張接過來翻了翻,共分為五組材料:

    第一組,公安機關與孔丹兒的鄰居玩伴孔壯壯(九歲男孩)的詢問筆錄。材料上除了有孔壯壯的簽名之外,還有他的父親孔立民,母親蔡佃花的簽名。

    孔壯壯敘述道,那天早上,我看到小妹妹在家門口玩小石塊,我就問她想不想出去玩。小妹妹說想,我就帶她沿著小路向村外走,一直朝南走,過了第一排房子。前面又走了一會兒,到了一個大水塘旁邊。水塘裡有一群鵝,小妹妹要去抓鵝,她就掉水裡去了。我一看小妹妹在水裡亂撲騰,就趕忙回來找小妹妹的奶奶。奶奶聽不懂我的話,我就狠命地拽奶奶,將奶奶向水塘邊拽,奶奶到了水塘邊,妹妹和鵝都不見了。只有小妹妹的一隻繡花鞋飄在水面上……

    第二組,是一個名叫孔為民的四十多歲中年人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公安機關問他,淹死孔丹兒的這個水塘是哪來的?他的回答是,原來這地方就有點窪,但積水不多,因他家建房需用土,就在裡面取土,造成的水塘。當公安機關問他,取土是否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時,他回答說找過孔傳山村長,但沒有經過任何機關批准。當時沒考慮那麼多,認為就是取點土建房,也不是什麼大錯。所以也就沒有找其他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