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一百一十九章看守所求助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上午九時,臨海縣看守所第三提訊室。

    看守所二名武警押解戴著手銬腳鐐的劉大豹來到提訊室。

    孫兵副庭長和苗梅書記員已在一張審訊桌前落座,苗梅書記員做好了記錄的準備。小張和阿蠻兩位律師坐在桌子兩邊的椅子上。

    “請你們注意與罪犯保持距離,保證人身安全。”兩名荷槍實彈的武警戰士把劉大豹向後面又拖了拖。使劉大豹在靠近內牆的地方坐在地上。似乎那真是隻豹子,會隨時撲上來撕咬,要了大家的命。

    劉大豹神情恍惚,雙目無神的呆坐在靠近牆根的地板上。

    審判長孫兵向劉大豹介紹了在場的每個人的姓名,職務,職責。然後就開始了庭審。

    小張首先宣讀了民事起訴狀。

    “對剛才原告代理律師宣讀的起訴狀,你有什麼意見嗎?”孫兵儘量使自己的態度顯得和藹可親,把目光投向了劉大豹。

    “張小勇欠我的三萬塊錢不給,我的母親又急需要錢動手術。我只是把他的車開過來,嚇唬嚇唬他。並不是真想要他的車。我只想讓他把欠我的錢還給我,好讓我親治病。他只要把欠我那三萬塊錢給我,我就把車給他。法官同志,我實在是沒有辦法呀。”劉大豹無奈的嘆了口氣,那呆滯的眼神顯出了一絲靈光。

    “依據法律規定,原告提出了先予執行的申請。我們依法予以准許,並且已經將你非法扣押的車輛還給了原告,你有什麼意見嗎?”審判員孫兵發問。

    “我沒有意見,車給他就給他吧。我只是要求對方能把借我的三萬塊錢還給我。”被告劉大豹是一臉祈求的模樣。

    “你這是另外一個法律關係,就是老百姓俗話說的橋歸橋,路歸路。你可以以民間借貨為案由起訴張小勇還你的錢,但你不能夠非法扣押他人的合法財產。實在不行,我們建議你在我們放車之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之訴,然後把車輛申請保全,法院為你扣車。這就是合法的了。”孫庭長耐心的給劉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