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一百八十七章陳懷旺案再審的庭審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濱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的呂潔照例和兩名審判員走進了第三十法庭。

    書記員已將庭審準備工作完成。

    申訴人陳懷旺的眼中充滿了自信,坐在他旁邊的張小寶律師卻是顯得有些緊張。

    “請申訴人陳述申訴意見?”呂庭長一句話就算開始了正式的調查程序。

    “原一二審法院的判決沒有充足的證據支持,僅憑被害人的隻言片語和所謂兩名現場證人的誣陷之詞就對申訴人定罪處罰有失公允。整個案件就是被害人與案外人孫朝西、侯立本導演的一場鬧刷,旨在誣陷申訴人!以阻止申訴人行使正常的上訪控告權!”

    “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呂潔向省檢察院派來支持公訴的檢察員萬子湘抬了抬手示意其發言。

    “被害人李興花的陳述與在其胸部提取的申訴人留下的數枚指紋以及現場證人孫朝西、侯立本的證言相互印證,足以排除合理懷疑!至於申訴人認為被害人和兩名證人相互勾結,誣陷申訴人,其缺乏證據證實。無法確認其真偽。法庭之所以很長時間才決定這個案件的開庭,也是基於這種考慮。”萬子湘簡要闡明瞭自己的觀點,她最煩別人說話拖泥帶水。

    “根據申訴方申請,依次分別傳三位證人王學河、張學房和徐勤將出庭作證!”呂潔話音一落,值勤法警便走出法庭,帶證人去了。

    此時,候審室內。

    “阿蠻這小子果然守信,沒看見他來。當初我們最害怕的就是阿蠻出庭作證或者代理陳懷旺。”孫朝西對李興花和侯立本說。

    “興花那頓飯沒有白請啊。”坐在對面的侯立本也說道。

    “何止是一頓飯,我那工程款一案的代理費兩萬元和今年的顧問費兩萬元也已經交過了。這可是白花花的四萬塊大洋啊。”李興花接過了侯立本的話茬,有些心疼的說道。

    “興花啊,如果能把這個問題解決,這都是小錢吶。何況都是公家的錢嘛,不花白不花。”孫朝西意味深長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