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章劉翠蘭土地糾紛案一審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臨海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正在第九法庭開庭審理一起土地糾紛案。

    新任審判員李正賢獨任審理牛三見訴劉翠蘭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一案。小夥子李正賢意氣風發的走上了審判臺。他先向原被告各點了一下頭,敲響了開庭的法槌!

    “請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審判員李正賢語音清亮、嚴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劉翠蘭清除多佔原告的一分五釐土地上的農作物,將上述土地交還給原告……”錢眼開像盯著一沓鈔票一樣盯著那張訴狀,一字一句地讀了五六分鐘,好像生怕漏掉一個字或一個標點。

    “請被告代理人劉律師答辯!”李正賢用目光示意小劉可以開始發言了。

    “原告所訴無事實和法律依據,被告並沒有多佔原告一分一毫的土地。何況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爭議,應該向縣鄉人民政府申請處理,不是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小劉也引經據典,侃侃而談,足足說了十多分鐘。

    “請原告出示證據?”李正賢按程序進行了發問。

    “我方向法庭出示現場照片一張,原告同村委會所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一份。證明被告侵佔我方土地拒不退還的事實。”錢眼開雙手像捧著寶葫蘆一樣地將證據捧給了值班法警。

    值班法警熟練地將上述證據轉交給了小劉,用眼神示意小劉質證。

    “對原告所舉的兩組證據,真實性無異議,但對證據關聯性有異議,該兩證據均證明不了原告的觀點,換句話說,它證明不了我方侵佔了對方的土地!”小劉簡要地作了質證。便將證據還給的值班法警。值班法警當然是把證據交給了李正賢。

    “被告方有什麼證據向本庭提交嗎?”李法官例行發問。

    “被告被原告的哥哥牛二見打傷的傷情照片兩張。證明我方沒有侵佔對方的土地。”小劉邊說邊將照片交由法庭轉交對方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