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一十九章巧兒侵權案的重審和星河所的…

    二000年七月二日,張巧兒訴臨海縣人民醫院、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侵權責任賠償糾紛案由臨海縣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在第三法庭開庭重審。

    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臨海縣人民法院重新組成的合議庭由孫兵任審判長,另外兩名法官擔任審判員。

    “庭前依據原告方申請,本庭委託濱江省雲濱市精神病鑑定所對原告方本次所患疾病與原告因從事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僱傭活動中所受誣陷行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性、關聯度的大小進行了鑑定。鑑定結論為存在較大的關聯性。請各方當事人對該鑑定結論進行質證。”孫兵指揮道。

    “沒有異議。”原告代理人陳兵道。

    “有異議,該鑑定結論沒有事實和科學依據。鑑定的方法不具體。我方申請重新鑑定。”林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王大發說道。

    “該鑑定結論與我方不具關聯性。我方只能就原告傷害所產生的醫療費等損失的範圍和必要性與原告進行質證和辯論。”臨海縣人民醫院的代理人季東明發言道。

    “鑑於林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提出異議,並申請重新鑑定,本庭予以准許,請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在七日內向本庭預交鑑定費用人民幣八千元。逾期不預交上述費用,視為放棄申請鑑定的權利。休庭!”說完,孫兵敲響了法槌。

    半個月後,二000年七月十七日上午十點,該案繼續開庭。

    “因被告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本院依法委託濱江省精神病鑑定中心作出重新鑑定,重新鑑定結論為維持雲濱市精神病鑑定所的鑑定結論。請申請重新鑑定的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發表質證意見。”孫兵道。

    “對這個重新鑑定結論我們仍然不予認可。其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王大發仍然堅持自己的意見。

    “下面三方進行法庭辯論。”孫院長指揮道。

    “我方的起訴符合法律規定。重新鑑定結論維持了原鑑定結論,充分說明這個鑑定結論具有合理性,

    合法性和科學性。”陳兵簡要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