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二十七章商標權案的終審和會見王二狗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濱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知產庭在第三十法庭開庭審理林海佬公雞酒店有限公司提起上訴的侵犯商標權案。

    “上訴人不存在侵犯被上訴人商標權的事實。原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即使侵犯犯了上訴人的商標權,判決賠償數額也太高。顯失公正!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上訴人林海佬公雞酒店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王大發開始了第一輪的發言。

    “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判決數額不高,相對於我方實際損失,所判數額偏低。我方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方才沒有上訴。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阿蠻也進行了第一輪答辯。

    “上訴人可否向本庭舉證關於在使用涉嫌侵權商標期間所獲收益情況方面的證據?”審判長問道。

    “我們這幾年沒賺到錢,沒有建立相關的賬目。所以無法舉證。”王大發回道。

    “被上訴人可否向本庭舉證關於侵權行為造成損失方面的證據?”審判長又向被上訴人發問道。

    “沒有。”阿蠻誠實的回道。

    審判長點了點頭,繼續把庭審活動推進到了下一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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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才休庭期間,合議庭進行了充分的合議。本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結果並無不當,故此,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上訴人承擔。閉庭!”審判長當庭宣判後,敲響了法槌。

    “王律師,還得麻煩你把判決結果告訴孫總。”出了法庭,孫江對王大發道。

    “好的,我明天就到縣看守所會見孫總,把這情況告訴他。他被收監之前就很擔心這個案子。這我知道的。他是希望你到省城請一個專業的律師。”王大發道。

    “我到省城問過幾個所謂專業律師,也說不出來什麼新的觀點。他們的要價都出奇的高。沒有孫總

    第二百二十七章商標權案的終審和會見王二狗[1/3  的同意,我們也不敢花那麼大的錢。孫總性格太急,你告訴他,事情已經這樣了,讓他不要想得太多。現在飯店開得越來越多,特別是各種特色菜餚飯店像雨後春筍一樣遍地開花。飯店效益也今非昔比了,實在不行,我們就改換個門庭,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至於判那一百萬塊錢,現在的這個飯店已經處理的差不多了,讓執行局執行去吧。”孫江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