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五十六章女教師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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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九時,臨海縣刑事審判庭在該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馬大華涉嫌詐騙一案。

    臨海縣法院副院長孫兵擔任審判長與另外兩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

    臨海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餘松平出庭擔任公訴人支持公訴。

    在餘檢察長宣讀完公訴書之後,孫兵副院長用平靜的不能再平靜的語氣問被告人馬大華:“你在檢察院案件審查階段已經認罪,現在還有什麼不同意見嗎?”

    “沒,沒有。”馬大華低著頭,再也沒有昔日的威風了。

    “你們兩位人民陪審員依照法律規定同審判員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請問你們有什麼要對被告人馬大華髮問的嗎?”孫兵把臉轉向了兩位人民陪審員。

    坐在左邊的那位人民教師擔任的陪審員,出於職業的本能,似乎對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想探究一下。以此好作為她今後教育學生的輔助性資料。她輕咳了兩聲,像是對自己的學生那樣問道:“被告人馬大華,你為什麼會走上今天的犯罪道路呢?”

    “不瞞法官同志說,我,我這個人很缺錢。在我這裡,似乎錢永遠不夠花。我每天都在琢磨著怎樣去掙錢……突然有一天我靈機一動。我看我的辯護人錢律師家裡很有錢,我想錢律師肯定知道怎樣發財。我就求我的辯護人錢律師給我指一條掙錢的路子——”馬大華抖抖索索地說著。

    “提請法庭阻止被告人的發言,因為被告人的發言與本案無關。被告人,你胡說些什麼?你說這些與本案無關!”坐在辯護席上的錢眼開,突然站了起來,大聲呵斥道。

    “反對無效!陪審員問的問題涉及法律。涉及量刑情節的酌定因素。請辯護人遵守法庭秩序,提出反對前應先舉手報告法庭。經法庭批准後方可發言。否則我們將依法處置。”審判長孫兵猛地敲擊法槌,馬大華被嚇了一跳,停止了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