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七十五章牛三見再訴劉翠蘭土地糾紛案…

    2002年十1月十日上午9時,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5庭在第5法庭開庭審理牛3見訴劉翠蘭土地糾紛案。

    “憑什麼判我輸,冰湖鄉政府找倆人隨便到地裡拉幾下尺子,就寫了個所謂決定文件。這能作為憑據嗎?而且當時我並不在場。”上訴人劉翠蘭氣急敗壞地吼道。

    “有理不在言高。請上訴人劉翠蘭耐心敘述自己的上訴理由。”審判長江琪柔聲提醒道。

    “我每年種的莊稼都是1樣的,收成也並不比以前高多少。我怎麼就佔了牛3見的地呢?這不是胡說8道嘛!”劉翠蘭仍然是不依不饒的喊著。

    “你是沒高多少,我可是少了許多。人做事要憑良心,你多佔了我的地,還不想退出來。我的哥哥為這個件事還坐了牢。你說人家鄉政府不負責任,鄉政府是專門請的專家來測量的。招待專家吃喝不說,光是測量費就花了人家鄉里兩千塊錢。這些錢鄉里都沒叫你承擔。你還想咋的?”牛3見2審也沒有請律師,乾脆就赤膊上陣了。

    “你2哥把我打傷了,坐牢賠錢是應該的。我沒有多佔你牛3見的地,我看誰能把我的地弄給你!除非從我劉翠蘭的屍體上踏過去。”劉翠蘭狠狠地瞪了牛3見1眼。

    “上訴人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鄉政府的處理決定是錯誤的嗎?”江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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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1個老百姓,我上哪找什麼證據?”劉翠蘭惱怒的說。

    ……

    “經合議庭合議,本院認為,本案的被告、訴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均與臨海縣法院以及我院前年審理過的案件相同,換句話說,原告曾經就本案起訴至臨海縣法院,且已被臨海縣法院駁回起訴。後來又上訴至我院,其訴求又被我院裁定駁回。本案屬於1事不再審的範圍。故此,1審判決不當,應予撤銷。判決如下:

    1,撤銷臨海縣人民法院的1審判決。

    2,駁回被上訴人牛3見的起訴。本裁定為終審裁定。閉庭!”江琪敲響了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