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八十三章何中平非法行醫案一審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臨海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第一法庭開庭審理何中平涉嫌非法行醫一案。

    嚴正軍擔任審判長主審本案。

    臨海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餘松平支持公訴。

    張小寶作為何正平聘請的辯護律師參與庭審。

    “……被告人何中平在不具備個體行醫證的情況下行醫,而且經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兩次處罰後,仍然我行我素,視患者生命如草芥,構成非法行醫罪……”公訴人餘松平用凝重的語氣宣讀著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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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何中平,公訴機關指控你犯非法行醫罪,你是什麼意見?”審判長嚴正軍問。

    “我沒有非法行醫,當時劉翠蘭到我處只是問一下身上的小紅點怎麼處理,我告訴她回去用鹽水或大黃煮水洗五六次就好了,她只洗了一兩次沒好,就來找我,和我吵起來,就到衛生局投訴我。”何中平淡淡地說。

    “辯護人什麼意見?”嚴正軍把目光移到了張小寶的臉上。

    “辯護人認為,本案指控被告人何中平犯非法行醫罪,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如果說指導幾句常用的治病方法就構成非法行醫的話,農村中上了年紀的人經常會這樣做。他們是否都構成非法行醫?按照法律規定,犯罪是最嚴重侵害社會秩序和人身權利的行為。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底線。不能動不動就構成犯罪,這樣有違犯罪的實質要求。”小張道。

    “根據辯方的申請,傳證人劉翠蘭出庭作證。”嚴正軍下達了法庭指令。

    法警立即到庭外把劉翠蘭帶進了法庭,示意她坐到證人席上。

    “證人劉翠蘭,你為什麼要找縣衛生局投訴何中平?”張小寶問。

    “他教我那個法子不管用,我一生氣和他吵了幾句,就到衛生局投訴他了!實際上何醫生沒有對我進行任何治療。”劉翠蘭簡單地回道。

    “既然他對你沒有任何治療,你為什麼叫他何醫生啊?”

    公訴人餘松平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