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九十二章巧兒離婚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濱江省人民醫院骨科病房。

  病床上的明明病情惡化,高燒不退,呼吸急促,不斷地喊著:“河裡的水真冷啊!媽媽救我……爸爸救我……”

  “哎——,乖乖,媽媽沒本事掙錢,治不好你的病,娘帶你回家吧!”坐在床邊的阿花擦了把臉上的淚水。

  “抓緊為患者退燒是當務之急,現在急需使用進口藥。必須預交五萬元醫藥費,大姐,你真的要放棄治療嗎?你現在必須抓緊拿個主意!如果你再猶豫不決,是要耽誤孩子治療的。”站在旁邊的蘋果臉護士拿著一支筆和夾在一塊方形硬底板上的幾張紙,催促道。

  “花五萬元退燒之後,能保證救下我女兒的命嗎?醫生。”阿花謹慎地問道。

  “你女兒現在很危險,如果不能在兩個月內找到合適的骨髓配型,她的命能否保住就很難說了。你為什麼不在孩子一查出病時就和你丈夫再生一個孩子呢?兄弟姊妹臍血幹細胞移植是目前我們治療白血病的最有效的方法。你的孩子查出病來已經很長時間了,完全具備這個條件嘛。”護士回道。

  “我已經和她爸離婚了。這麼長時間都找不到合適的骨髓配型,在兩個月內恐怕也沒有希望。我們還是放棄治療吧,這樣治也沒有意義呀。”阿花含著淚搖了搖頭。

  “大姐,那請你在這個地方籤個字吧。簽完之後就把孩子抓緊帶回去吧。因為你放棄治療,孩子隨時會停止呼吸的。”那護士把夾在硬底板上的幾張紙遞到了阿花面前。

  阿花點了點頭。拿過筆在護士手指的地方艱難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她轉過身,慢慢地掀開明明身上的被子,抱起明明:“乖乖,咱們回家吧,娘帶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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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間上溯至同一天上午九時,臨海縣看守所審訊室。

  “原告周旺旺訴被告張巧離婚一案,現在

  開庭。”獨任審判員郭亞萍沉聲宣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