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三百四十九章毛頭交通事故案一審

二00六年三月二日上午九時,臨海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正在開庭審理毛頭交通事故糾紛一案。

  "請原告代理律師詳細說明一下狀告三被告人的事實、理由?"審判員郭亞萍詢問道。

  "第一被告毛頭系肇事人,其沒有按照車輛行駛順序,超越前方車輛,車速過快,導致事故發生,雖然臨海縣交巡警大隊責任認定書認定:其應負事故同等責任,但我方認為其橫衝直撞,不顧交通秩序。應該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應該按主責承擔事故賠償責任。第二被告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系肇事車登記車主,故第二被告對其僱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第三被告江洋保險公司臨海分公司是肇事車輛的保險單位,應依法承擔保險賠償之責!"劉大權解釋道。

  "請三被告答辯?"郭亞萍審判員按程序發出了指令。

  "我對這件事情一無所知。但從事故的卷宗材料來看,劉大權律師不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闖紅燈,應該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另外我的車在江洋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險,肇事車輛產生的全部賠償責任應由江洋保險公司承擔。"毛頭頭霧水地說。

  "請被告人毛頭詳細解釋一下事情的具體經過。"郭亞萍庭長用疑惑的目光打量了眼毛頭。

  “我對這次事故是一無所知,我當時的車輛被盜了。開車的人不是我。只是一個長得和我很相似的人,或者說是一個故意假冒我的人。更為可恨的是,這個假冒我的人還到交警大隊作了談話筆錄。我在庭前已經申請對這個人的簽字進行鑑定。在事故發生五個小時之後我就報案了。但就在第二天我的車又神秘地被開了回來。"毛頭道。

  “當時車輛被盜,你為什麼沒有發現?"郭亞萍又問"我頭天為公司出發,到外地辦事。一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回來。我愛人和孩子都到我老岳父家去了。他們也沒有發現車輛被盜。"毛頭解釋道“是的,毛頭說的對,這一點我可以作證。"第二被告臨海老公雞的法定代表人張大勇插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