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三百七十九章阿花訴房管局案一審與張大勇…


  二00七年六月三十日上午九時,阿花訴臨海縣房管局撤銷張大發房產證案一審程序在雲濱市開發區法院第一法庭進行。

  羅建文已由臨海縣法院行政庭庭長調任開發區法院行政庭庭長。

  羅庭長擔任審判長與另外兩名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

  “請原告宣讀起訴狀。”羅庭長在做完庭審準備工作後啟動了庭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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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在辦理房屋交易過戶工作中,沒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人證相一致的原則。沒有認真查實交易人身份證、房產證的具體情況,導致原告房子被被告錯誤辦理過戶手續,故請求法院撤銷張大發的房產證。”劉大權用平穩的聲調宣讀了起訴狀。

  “請被告答辯?”羅建文又道。

  “被告已經盡到了謹慎審查的義務,被告沒有公安系統的審查方式和方法,無法確認身份證和執證人是否相一致。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身份證、房產證移交他人,導致騙子將原告的身份證、房產證原件交由被告審查。被告在查實上述證件真實性後,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並不存在任何過錯。原告所訴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故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求。”被告代理律師朱正浩昂然答辯道。

  “請第三人張大發發表陳述意見。”羅建文用目光掃了一眼坐在第三人席上的張大發。

  “第三人張大發同意被告的意見。第三人認為被告所做所為無錯!第三人認為自己所持有的房產證真實,合法,不具有任何瑕疵。原告濫用訴權,應依法予以制裁。”張大發的代理人顧德軍簡要作出了陳述。

  “如果說有錯,也錯在原告!”張大發怒道。

  “依據我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應由被告證明其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故此,請被告舉出相關證據,證明其辦證的合法性。”羅庭長一句話將庭審活動推進到了下一階段。

  “被告舉證第一組證據是監控錄像帶一盤,證明辦證過程的合法性。第二組證據是案涉的售房合同和購房款收條以及契稅繳納票據等書證,證明張大發所申辦的房產證是合法的。”朱正浩邊說邊走向審判席,將一沓材料遞給了羅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