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三百九十三章馬樓兒父女欠款案一審與會見…


  二00八年四月八日上午九時半,在臨海縣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馬樓兒訴馬翠芝、馬大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正在開庭審理。

  馬樓兒原先準備聘請阿蠻作為代理人,因阿蠻感到親自出庭有傷親情和氣,便改換劉大權作為代理人參與庭審。

  “翠芝啊,你爹也不容易呀。現在年齡大了。你和大華就把這筆錢還給你爹吧。”阿花跟著表哥馬樓兒進入法庭,眼見還沒有開庭就對著坐在被告席上的翠芝勸說道。

  “哎呀,我說表姨呀,你就別提了,為了這五萬塊錢,我爹是三天兩頭的找我們要錢,你說表姨夫是缺這五萬塊錢的人嗎?何況你叫我們還怎麼過日子?”馬翠芝的臉上流露出明顯的不滿。

  首發&:塔>-讀小說

  “孩子啊,不能再這樣叫了。我已經跟阿蠻離婚了。”阿花糾正道。

  “離婚了?哦,看我這記性。我還以為你們沒離婚呢,你下那麼大的勁。”馬翠芝語氣裡明顯充滿了嘲諷。

  “你,你的孩子怎麼說話呢?”阿花氣的發抖起來。

  “別吵了,這裡是開庭。我說兩位被告,原告可是你們的爹呀。老人家生你養你也不容易。你們的爹現在遇到困難了,不要說你們還欠著他的錢,就是不欠他的錢,讓你們拿出五萬塊錢來,也不應該算是什麼大錯吧。”獨任審判員李正賢也附和阿花道。

  “爹,你說句良心話,你現在缺錢花嗎?我從監獄裡出來,時間不長。我和你女兒結婚才幾年?我們現在非常困難。在這個時候我們拿什麼還你?”馬大華似乎也感到無限的委屈。好像這欠錢的是馬樓兒!

  “馬大華,你是怎麼跟你老岳父說話的?據原告講,當初他可是為了你犯罪的事,他才借了五萬塊錢給你,要是沒有這五萬塊錢,你現在能不能出來,恐怕還很難講吧。事情既然到這一步了,看看你們雙方能不能調解一下。都是一家人嘛。”李正賢帶著商量的口吻對被告席上的馬大華道。

  對於法官來說,案結事了,當然是工作的最高目標。更何況這是一個家事糾紛,本來就適合於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