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六百七十七章 審訊

    經常進看守所的人都知道,相比在裡面待著,提審其實是比較有意思的事,前後的準備和往來,打亂了看守所裡按部就班的生活,反而會讓人的內心輕鬆起來,就像是度過了一次五一小長假。累嗎?累的很。好玩嗎?不好玩。還去嗎?還去!

    除此以外,看守所內也有相應的制度,讓你循規蹈矩的生活,像是小賣鋪裡的零食,以前還是錢多者可買,如今已經變成了積分制下的商品交易,需要滿足一定的積分要求,才能購買一定數額的商品,至於積分的獲得,自然是要乖,這其中,也包括審訊時的態度和表現。

    韓旭的笑容不由自主的收斂了起來。

    他平常其實是用一副老實人面孔走天下的,三米二的廂車在市裡跑活並不輕鬆,時不時的還要幫忙搬運貨物,賺的是一份辛苦錢,遇到貨主了,時不時的還得露出一分笑來。

    相比起來,兇悍的性格是他很少表現出來的。事實上,他殺人的時候,都是從背後扼殺的,正面的對視並沒有那麼容易。

    “你剛才說,有的屍體丟池塘裡了,誰的屍體,丟哪個池塘裡了?”審訊民警重新詢問。

    韓旭剛才的閃爍其詞,根本就沒有任何的作用。

    對民警們來說,最基礎的審訊技巧就是問細節,而細節的編造是很困難的。

    ……

    監控室。

    李浩辰默默地看著韓旭的審訊,將之與跟自己做的側寫做對比。

    李浩辰這時候發現,最影響自己判斷的,是將兇手設定為了單人作案。其實,他也想過團伙作案的可能性,但種種證據表明,團伙作案的可能性很低。比如墓穴裡的三具屍體分開時間掩埋,這就非常不符合團伙作案的性質。

    除此以外,沉入汙水潭中的屍體,更是體現出一種隨意性,而團伙作案的話,就算不會更謹慎,同夥也不會讓你如此潦草的處理屍體,兩個人或者三個人再挖一個坑,不是太大的事。

    李浩辰怎麼想都沒想到,兇手和他的同夥,竟然是分開行動的。

    至於具體是如何行動的……李浩辰不由的看向了陶鹿,問:“韓旭的師父,那個廚師,找到了嗎?”

    “找到了,還在店裡工作呢,他店裡正在飯點,顧客很多。”陶鹿看了一下手錶,他也承受了不小的壓力。韓旭的師父梅鋼奏昨天就被民警監視了起來,但陶鹿一直沒同意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