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魅 作品

第149章 寵壞了的大男孩

    境初祖母的生日宴在文翰伯爵的老房子裡舉辦。文翰是個表情嚴肅但言語幽默風趣的白鬍子老頭,像卡通片裡的科學家。當年伯爵的父母帶他移民去識處天做生意,結果文翰在十來歲的時候對當兵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大學一畢業就不顧父母的強烈反對加入識處天皇家海軍。

    識處天的海洋是很有意思的。有一個巨大無比的圓形大洋,叫月洋,周邊連通著上千個在陸地中蜿蜒穿梭的“河海”。叫河海是因為這些海比大河寬不了多少,但並不是流淌在陸地表面的河流,而是貨真價實的深海溝。一種說法是在遠古時候曾有天外飛來之物撞到了月洋所在地,不僅瞬間造了個大坑出來,連帶整個天界的陸地都被撞出一道道發散狀的裂痕,後來被海水覆蓋。

    “那豈不是像隻眼球?”延甄姨媽聽後,邊吃邊評論,“還是佈滿血絲那種。”

    魅羽雖不喜歡延甄,確切地說是二人互不喜歡,但對她的這個比喻還是蠻讚賞的。她覺得延甄在某些方面也算個敏銳風趣的人,要是再瘦些、年輕些,也許二人還能玩到一塊兒,至少是誰也欺負不了誰的那種關係。好過善良而枯燥的類型。

    此刻長長的餐桌旁坐了十五個客人,包括兩家的親戚和幾個街坊鄰居。因為餐桌較寬,兩頭均可並排坐雙人。餐桌的一頭是祖母靠在文翰身側,一身酒紅色蕾絲看著年輕了十歲。頸上掛的那串顆顆圓潤的珍珠項鍊好像陌巖的祖母也有一串。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魅羽吁了口氣,像是上輩子了。然而一想到那兩個人,心頭有塊水壩就要決堤。

    祖母另一側坐著延甄和她那位宇宙第一好脾氣、怎麼數落都如一拳打進棉花糖裡的老公。其後是境初的遠房表弟璃恩。文翰那邊則坐著他的長孫和孫媳,然後便輪到魅羽了。為何座位是這麼一種安排呢?其實祖母本來是預備著把魅羽和境初放在一起的。結果那傢伙一進餐廳就自己走到長餐桌的另一頭坐下,並把身旁的椅子向後推開,表示跟誰也不沾。

    說實話,就憑他滿身的酒氣,誰又願意坐他身邊呢?

    他今天穿的是套鈷藍色西裝。皮膚曬得有些黑,好在五官輪廓鮮明,襯這種藍色也算別有一番風味。只是從面頰的顏色來判斷,來這裡之前不僅在別處喝過酒,還喝了不少。過分!祖母的生日都這樣?真是慣壞了。更不用提臉上掛著的那副跟誰都不對付的神態,像只毛沒捋順的大公雞,桀驁不群又氣急敗壞地坐在一堆母雞當中。

    “所以啊,”祖母滿臉憧憬地說,“這個冬天我也想去識處天坐遊輪去,聽說那邊兒暖和。我雖然也喜歡這裡的海,但受不了海中央那種與世隔絕的感覺。尤其到了冬天,海和天都灰濛濛的。換成河流一樣的海,一路看著陽光照耀下沿岸的風光,想想就心曠神怡。”

    “境初也一同去吧,”文翰隔著長桌說。

    境初搖搖頭。“今年冬天我要去道觀拜師。”

    在座的人都一愣。之前在十九層地獄的最後幾天,魅羽就見靈寶對境初青睞有加。只不過她那時同他已經關係緊張,並不瞭解箇中細節。現在看來,靈寶竟是要收境初為徒?想起龍螈寺裡對他寄予厚望的景蕭長老,心裡有些不是滋味。然而能拜天尊為徒,也算他的造化吧。

    正想著,聽坐在餐桌對面的璃恩問:“魅羽姑娘平日有什麼興趣愛好嗎?”

    愛好?魅羽想,那太多了。不過為了照顧在座諸位的小心臟,得有選擇地說。況且她今晚可是特意選擇了清純知性的裝扮。沒穿紅色,上身是乳白色針織衫,下配琥珀色西裝短褲。頭髮仿照特種部隊前臺徐秘書那樣做的長直髮。之前嫵媚妖嬈、性感潑辣、高貴大方的扮相都試過,這次想給自己新的挑戰。

    “嗯,最喜歡看雜書,越稀奇古怪的越感興趣。遇上本好書,可以好多天不出門,經常被人批評宅。”筆趣庫

    “噗——”境初一口酒噴到餐巾上,又幹咳兩聲,“繼續裝。”

    “聽說你收養了個小男孩?”延甄問,“下次帶來空處天玩啦,這裡有很多兒童遊樂園。”

    “你們不知道,”境初擺著手說,“她家的小孩不去遊樂園,直接在戰場上騎著敵軍戰艦當過山車。”

    討厭,魅羽心道。雖然說的都是實話。

    璃恩又問:“既然喜歡讀書,有沒有考慮過在這裡讀個學位什麼的?”

    魅羽點點頭,“確實想過。我對自然科學很感興趣。”

    “哦,是嗎?物理、化學、生物,你最喜歡哪門?”

    “某些人哪門都沒法念啦!”境初像是聽到什麼好笑的事,“什麼物種起源、能量守恆、萬有引力,到了某些人那裡統統不成立。實驗課上可以當場表演推翻定理,直接證偽經典教科書。還可能假冒老師的樣子去偷試題、改成績,這種學生誰敢要?”

    魅羽兩眼冒火地盯著他。

    “那可以去學醫嘛,”祖母打圓場道,“比如做產科醫生,一眼就能看出病人胎位正不正,還能問男女。”

    在座的諸人都笑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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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過三巡,祖母略帶羞澀又風情萬種地衝文翰說:“給大家講講你在部隊的經歷唄?”

    文翰水性極好,但最讓人讚歎的是,在他年輕的腦袋裡似乎裝著一個天然導航儀。無論晴天陰天或是暴風雨之夜,他對方向和位置的把握比船上的儀器還要精確可靠。穿梭在識處天四通八達的河海中,如同在自家後花園中散步。只要有他在船上,大家都能睡

    好覺。

    境初聽到這裡插嘴道:“我記得在哪裡讀過一篇專業論文,有些老鼠的腦袋裡就有這種神經元,叫位置編碼細胞。你把老鼠放到黑暗的迷宮裡,它能知道自己在迷宮中的什麼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