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迦樂 作品

第350章 第 350 章

    “以罰抵罪”是法治社會的處理方法,什麼樣的罪行對應什麼樣的懲罰,罰金、社區服務、剝奪政治權利、剝奪人身自由,乃至最嚴重的剝奪生命;考慮罪犯的人權就等於漠視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屬的人權,“以眼還眼、以血還血”符合人類社會的基本規則;國家力量實行對罪犯的懲罰,避免私人之間混亂的報復和殺戮,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標誌。如果一名罪犯犯下了罪大惡極的罪行,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民眾就會懷疑國家力量是不公正的。動搖的不止是民心,還會是整個社會結構,社會不穩定,會導致犯罪行為急劇增加――反正我就算殺了人也不會被判死刑,還會在監獄裡好吃好喝,永遠不用擔心找工作、最低時薪的問題,我不虧啊。

    最後結語,死刑不但不能廢除,而且應該永久保留,每一位公民都應該對法律心生敬畏,對“被剝奪生命”這一終極懲罰手段感到畏懼,這才是法治社會、法治國家保持社會穩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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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並不大動骨幹,只是修改一些法律用詞,以使得用詞更精準,去掉多餘的詞或句子,力求簡單扼要。法律文件的撰寫跟寫專欄文章完全不同,法律文件不需要修辭手法,只需要精準描述,寫多了法律文件會覺得自己是一臺簡單粗暴的法律詞語打字機。

    實習生都被要求要寫福爾曼案的備忘錄,長度限制在十頁之內,週五交上,然後金斯伯格會跟所有實習生單獨談話。

    本週實習生的學習重點就是“死刑廢除與保留”。

    這是公開的學習課題,也就可以公開討論。

    達倫問張文雅,“你支持廢死嗎?”

    “不。”

    “為什麼?”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血還血。”張文雅抬頭看他,“你有宗教信仰嗎?”

    “算是新教徒,但不是最保守的清教徒。”說著他倆都看了一眼坐在對面的新教徒男生,那個男生是最保守的清教徒,比天主教徒還要保守。

    “你對你的八分之一中國血統沒有什麼想法嗎?”

    達倫聳肩,“我的中國血統已經很稀少,我家沒有人會說中文。怎麼?”

    “以你的宗教信仰,你認為死刑是合理的懲罰嗎?”

    達倫謹慎的想了片刻,“不合理,但有必要。”

    “怎麼不合理了?從聖經來看,夏娃不聽天使的勸阻,吃了知善惡果的果子,於是被逐出伊甸園,這就是‘有罪必罰’。犯下了嚴重的罪行,被判處死刑、剝奪生命,這就是對等的‘有罪必罰’,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