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骨鐵心 作品

第七百四十七章 打仗靠的是勇氣!



            

            

            武器裝備理論上屬國家的事,官兵出征國家給之,天經地義。

根本不勞賈六這個大將軍王頭疼發愁。

奈何,大清的國情比較複雜。

體制上,八旗軍出征的武器分為官造、自造、餉造三部分。

官造主要指兵部和工部給發的武器裝備。

自造和餉造則都屬於自制兵器。

《大清會典》對此有明文規定,為“本身器械,或本人舊有軍器。”

一般都是祖上留傳下來的軍械。

賈六家裡就有賈老太爺留下的大弓。

也就是說旗兵出征,朝廷制度除特種武器,如火槍、火炮、藥子外,其餘馬匹、盔甲、弓弩等軍器,實際上是要自備的。

如果不夠,需要旗兵本人自行花費購買。

這個制度擱在國初那會一點問題也沒有,因為本質上八旗就是個搶劫團伙。

旗主就是搶劫集團的頭腦。

針對明朝、蒙古、朝鮮的搶劫回報率極高,因此八旗官兵人人踴躍自帶乾糧出征。

大清入關後,在整個華北圈地,以滿足八旗的基本土地需求。

順治朝定製八旗兵可以世代傳承的土地為30畝。

此外國家每年都要給八旗軍人軍餉,軍餉高低根據滿洲、蒙古、漢軍來分。

一名底層滿洲八旗前鋒、護軍、領催、馬甲每人月餉銀4兩,外加一年46斛米,相當於七品知縣一年工資。

而滿洲八旗家庭的所有男丁都能享受“皇糧”,剛出生的嬰兒也有,相對少一些。

高工資,加上基本土地,還有軍功斬獲獎勵,以及過去搶劫所得,使得國初那會滿洲軍人哪怕是最底層的馬甲收入都相當於中產階級。

這樣一來旗兵自備武器就沒什麼經濟壓力,得了戰功還有前程和賞賜,為國出征的積極性不是一般的高。

問題是百年下來,八旗子弟從上到下全部腐朽,一個個就知道吃喝玩樂,馬騎不得,弓拉不了的。

長期坐吃山空肯定會導致家道中落,因此不少八旗子弟的田產大多典當,成為無地戶。

與之相反,八旗人口急速增長,這就使得八旗生計出現困難。

試問連一家老小都養活不了,還能指望八旗子弟能夠養好戰馬,跟祖先一樣精心養護軍械,國家一旦需要就能立即披掛出征麼。

顯然不能!

朝廷這邊情況也差不多。

當今皇上乾隆爺有名的敗家子,為了削減國庫開支,乾隆二十一年特意頒旨說“今後出征官兵的盔甲和其它軍器理宜自備,使用到一定年限也當由持有人自行補造,這樣較官制更為堅固。”

也就是打那年起,工部那邊除了火槍火炮還在造之外,其餘八旗官兵需用的盔甲、弓箭、撒袋、腰刀、枷棍、海螺等,都概行停造。

等到出征時,就連過去的官造裝備,也得旗兵自行購買,無疑增加他們的負擔。

當初賈六那幫拜唐阿出征能夠得到發給的武器裝備,主要是因為他們是八旗預備軍官,且都是世爵子弟,並且人數不多。

真要去個上萬人,怕是賈六得拉著家裡那頭老得走不動道的大黑馬,揹著他老太爺留下的大弓上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