筍不損 作品

第468章 拒絕

    馬氏可不敢答應這個親事。

    先不說知府家小姐身份多貴重,就是普通官員的小姐,她也不敢要。

    這次說到底,還是他們二房沒謹慎,著了道,害得婆婆一把年紀來撈人。

    撈他們之前,還大冬天跳到水裡去救人,年輕人怕都是很危險的事,婆婆五十多歲了,卻還要做這等事。

    這是他們做兒子和兒媳的不孝。

    不說這個,就說婆婆拿命換來的恩情,再怎麼也不能用二房的親事就給抵消了去。

    婆婆跳水救人,二房撈個官家媳婦,這算個什麼事?

    不等別人戳他們脊樑骨,就是她自己,也覺得抬不起頭!

    沒這麼做事的。

    因而,馬氏只說:“夫人,不是我不識好歹,您家的女兒那肯定是千好萬好的。但我們家的孩子,確實也匹配不上,都說婚姻大事,要講究門當戶對,若是門不當戶不對,那不是成了兒女親家,而是結了仇怨。日後孩子們相處不自在,說也說不到一處去,不是平白害了孩子們嗎?”

    知府夫人的臉僵住了,兩個小姐也覺得面上無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