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 作品

序 告知未來的你

  之後就是逼供、搶錢、逃跑,我似乎對這方面很有天賦,我偷偷的猜測我不會是綁匪吧?不過隨即想到警察也有可能,我又安心了一些。

  從釜山上岸後,錢也沒搶過來多少,我也不在乎,只是認真的翻找那套我被打撈上來時穿著的衣服,衣服我特地讓人看過,貌似就是地攤上的撲街貨,但是好在翻到了一張照片,看得出來我平時應該還是挺珍惜的,還套上了真空膜。

  正面是一個人的背影,應該是冬天因為他的臉頰側面有哈氣,照片中人站在一座橋上伸出手臂對著下面的河水,仔細看了看貌似對方的鞋子樣式和手指的粗細感覺是個女孩。

  正面幾乎讓我絕望,但是好歹後面有字,簡單的兩個字——智恩。應該是前面那個女孩的名字吧,雖然感覺並沒有什麼軟用,不過好歹有點希望吧。

  我說過我不傻,我剛開始的幾天每天都在看著報紙,足足翻看了前半年的所有報紙,沒有一天任何人、任何船隻發生事故的新聞,越看心裡越涼。

  身手不錯、懂得下黑手搶錢,而且明明失足落水又沒有任何人消息來側面證明身份,不得不說有點尷尬啊:富家仇殺、偷渡人員、脫北者(朝鮮偷渡客)……

  以上的種種猜測都讓我不想直接去警察局,而且還有意的逃避著各種驗明身份的場合,而且我潛意識裡也在告訴我這樣挺好,以前的事情似乎並不值得去找尋。

  於是我順著自己的想法,一路上能搞錢就搞點,沒錢的時候想辦法蹭點,一路也晃晃悠悠的來到了首爾,過程我自己到是挺享受的。

  來這的原因是我說的話沒有口音,很是標準的首爾話,儘管半個韓國的人都是首爾人,不過誰在乎呢。

  對了,我自己的名字也想不起來了,所以當某天我在商場裡面守著電視展映區足足三天,才看完了那部叫做豪傑春香的電視劇,感覺蠻好看的,不知道是失憶還是以前就沒看過的原因,總之我就給自己起了裡面男主角的名字——李夢龍。

  路上的事情以後外一忘記了也就忘記了,沒什麼太重要的,不過我要把活命的本事交給你,省的以後忘了連飯都吃不上。

  今天早上的時候錢就已經沒了,我拿著昨天的報紙坐在公交站的椅子上,偷偷的看著周圍人群,請注意,我不是在打算撿別人不要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