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夢實 作品

第37章 呆頭登的逆襲(下)

    “下官的原意,本只是到案發現場裡簡單地看一看後便出來。”

    “一般而言,這種入室殺人案,除去隨機殺人這些極端情況,一共也就3種類型。”

    “仇殺、財殺、情殺。”

    “受害者房屋相當整潔,沒有任何被翻箱倒櫃、劫掠財物的痕跡,因此首先排除掉財殺。”

    “在僅剩的仇殺、情殺這2個選項中,下官一開始認為:蘋婆婆應該是死於仇殺。”

    “畢竟蘋婆婆年事已高,已近70的年紀,怎麼也不像是能遭受情殺的樣子。”

    “但在下官進到屋內,無意間看到案發現場內的某樣物事後,下官才驚覺:相比起仇殺,似乎情殺的概率更大一點。”

    “物事?什麼物事?”已經聽得有些入神的薄井,快聲追問。

    “被擺放在案發現場角落處的蠟燭。”青登答。

    “蠟燭?”薄井一愣。

    “蠟燭這種東西,可不是普通的町民能捨得隨便拿出來使用的啊。”青登淡淡道。

    如蒙受晴天霹靂,紛紛意識到什麼的薄井等人,神情一變。

    因製作工藝不足等各種原因,在江戶時代,蠟燭的價格一直不便宜,絕大部分的家庭都是使用燈油,而非蠟燭!

    “蠟燭雖然照明度好,但價格相當地昂貴,僅有那些大戶人家能無所顧忌地去燒蠟燭。”

    “絕大多數的百姓都只能使用照明度差,但勝在便宜的燈油,蠟燭什麼的,只有偶爾才捨得拿出來使用。”

    “受害者他們家數十年來,一直是遠近聞名的大善人,樂善好施,因常常低償或無償給窮苦人家治病,所以家裡肯定並不算多麼富裕。”

    “受害者身上的衣服打了數個補丁,而且家裡的佈置也相當樸素,基本就只有幾件普通的傢俱,不見任何奢侈品。”

    “下官在檢查受害者的家時,更是發現了受害者儲備著大量的燈油,蠟燭只儲藏了寥寥幾根。”

    “這條條線索,有力證明了受害者他們家並非那種能隨便將蠟燭拿出來燒的家庭,往日裡他們使用的最多的還是燈油,蠟燭只在某些特殊場合才會拿出來使用。”

    “平日裡都是使用燈油的受害者,案發現場的角落裡竟擺著一支燃燒得只剩一小截的蠟燭——這不論怎麼看都覺得異常。”

    “蠟燭根部那塊塊凝固的燭液都相當簇新,都是剛凝固沒多久。”

    “這說明,這根蠟燭就是在昨夜被拿出來使用,而且還被拿出來使用了很久,起碼燒了小半個時辰才有可能積蓄下如此大量的已凝固的燭液。”

    “蠟燭這種奢侈品,除了碰上節日之外,還有一種情況是絕大多數人都會很樂意拿出來使用的——有外人上訪的時候。”

    “因此,綜合上述的所有線索,下官認定:案犯和受害者是認識的,而且關係還相當不一般,大概率是關係很親近的人。”

    “案犯於昨夜造訪受害者的家,然後被受害者請進了家中就坐。”

    “為了招待案犯,受害者拿出了平常都不怎麼捨得拿出來使用的蠟燭。”

    “蠟燭燒了近小半個時辰,這說明受害者和案犯同處一室了很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