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書航海 作品

第346章自負

 “我覺得鍾柳山是知道強姦致人自殺的判例標準是多少的,只是由於痛失愛女的心情太過於悲慟,外加上想要給這種類型的強姦犯重新定義一個死刑的可能性,所以他才會如此的執著。

 強姦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鍾小婷被強姦之後抑鬱自殺,並非皮俊主觀意願迫使所致,皮俊在此行為之中不負直接因果關係,故不能適用“強姦致使他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的規定,只能適用“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規定,該規定是量刑規定,只能加重皮俊的固有刑期,完全達不到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執行標準。

 基於這樣的司法解釋,強姦致人自殺身亡的判例標準是非常明確的,15年的刑期或許不符合被害人家屬的預期,但確實沒有任何的問題。

 再者,之所以只判處15年的有期徒刑,而不是迎合受害人的樸素報復觀,判處該類強姦犯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就是為了防止量刑畸重導致受侵害婦女想不開,妄圖通過自殺舉動來一命換一命,以此來懲罰強姦犯。

 法律的作用是為了懲罰犯罪行為,而不是為了鼓勵受害人往絕路上去走,誘使被害婦女進一步的加重自身生命財產受到侵害的程度。

 理是這麼一個理,但鍾柳山這種人太過於鑽牛角尖,性格也顯得太過於走極端,如今會走到這一步,其實當初他的種種行為早就已經給出了相關預示。

 對於心態出現巨大問題的受害人家屬應採取義務性安撫策略,這種好的措施應該全面推廣,且加大加深這種力度,通過長療程的不斷心理輔導和校正,幫助他們徹底走出心理陰影,重新面對以後的生活。”

 不愧是高級法官,宋懷明不僅對法條和判例的理解十分的深刻,對於鍾柳山的心理狀態也顯得十分的熟悉,更是表達出了想要關愛受害者家屬的整體意願。

 在明知道自身的生命即將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宋懷明還能優先考慮到鍾柳山的心境和苦衷,這種先天下之憂而憂的心態,確實非常的難得。

 “鍾柳山的心態是極端的,這不是一天之內能夠養成的,也不是一天之內能夠改變的,現在說這個已經為時太晚。

 目前鍾柳山已經出現在e市之中,他可能會對審判法官和辯護律師下手,也可能對其身邊的親友下手,特別是對於那些擁有女兒的報復對象,更可能成為其優先報復的目標。

 最近一段時間,還請能夠隨時保持與我們警方之間的聯繫,若是有必要的話,我們可以派遣專門的便衣警察進行全程陪護。”

 對於鍾柳山的心態和曾經的一些行為細節有所瞭解的第五正,此時還是想要在保護好宋懷明的大前提之下,能夠趁機引出鍾柳山。

 由於宋懷明是公-檢法系統的人,第五正也只能採用如此委婉的方式陳述出自己的核心需求。

 “沒問題。該配合的,我也願意儘量配合。

 對於我這個老頭來說,子女都在其他城市工作生活,倒是孑然一身,沒有什麼太大的顧慮,有這個心思的話,還是儘量放在其他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