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梅河 作品

第九百七十六章 想做就做了

    那個傍晚,下著大雨,天色昏暗。

    一個人看著一輛微面,到一座光線較暗的五金城裡收貨款,他沒有開前燈,還一邊開車,一邊尋找要收款的那家店鋪,    由於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內行走的一個女童,車輛右前方將兩歲的女童撞倒,右前輪從她上半身壓過。

    他感覺異常便剎停車,觀看右後視鏡,沒有看到什麼,就以為壓到了路邊的貨物,    並未下車查看,繼續向前開,    因此車右後輪又從孩子身上壓過。

    孩子倒在地上,幾分鐘後,又被一輛貨小櫃車碾過……

    事發地附近的一家商鋪的監控,記錄下了現場的畫面,在那7分鐘裡,先後有18個人,從躺在地上的女童身邊經過。

    經過的第一位行人,就已經看到了她,左右張望後,徑直從她腳邊經過;第二位騎著摩托車,看了一眼躺在正前方的她,一拐彎繞過離開;第三位一直看著地上的她,然後躲著走……

    最終抱起她去找人的,是一位拾荒阿姨,她已經是經過她身邊的第19個人。

    她把孩子抱到路邊,並找到了她在五金城裡開店的爸媽。孩子終於被緊急送到醫院時,已接近腦死亡,    雖經全力搶救,還是在8天后的凌晨,不幸離世。

    在她搶救期間,相關的消息,就一直牽動著很多人的心,很多人都祈禱著她能好起來,同時也都開始反思,為什麼那麼多人,會那麼冷漠?

    她的離世,引發了更多關於“見死不救”的爭論,在國外,包括美歐日韓都報道了這次不幸的事故,談到了我們社會的道德問題,最後,從市,到省,到國家,都有相關的管理者發表自己的意見,    認為這反應了國民素養的缺失,值得所有人痛惜和深思。

    然後,有很多人提到了這起“扶人案”,    然後,周晨第一條微博點名的那些單位裡,負責司法的那家單位的管理者,親自出面,對這起案子做了解讀和澄清——還強調是在徵得了那兩位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

    大家普遍關心的兩點,都有說明,有證據證明,且被告承認,他確實撞了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