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梅河 作品

第594章 捋一捋

    “作者最後的結論是,這樣的判決,非但沒有削弱,反而還加強了對對國旗的尊敬,美國人因此反倒普遍更加愛護象徵著美國的星條旗,從此沒有人再燒星條旗。”

    “博文的最後一句話,我印象非常深刻,大致是這樣的,‘畢竟,連燒國旗都不違法,你怎麼能不愛她?’”

    會議室裡的媒體人,有些咂摸出了些味道來,有些則想著,一會一定要看看這篇文章,別說,還真挺會寫的,這一手可以學學。

    “這篇文章,大家有空也可以找來看看,”周晨建議道,“我當時看完之後,坦白說,挺慚愧的,感覺這方面,我們還真是不如人家。”

    夏菲也有這樣的感受,好像在我們這兒,做類似的事是犯法的,那邊竟然這麼好,喔,真是自由……

    “然後,我就想多瞭解瞭解相關的情況,因為,”周晨看著大家,“恰好我也是一個認真的人,一個嚴謹的人。”

    夏菲皺起眉頭,憑我女人的直覺,這怎麼像是要反轉的意思呢。

    “我先是上網查資料,很快就發現了問題,在去年,美國前第一夫人,現紐約州參議員希拉里,才起草了一部《國旗保護法》,規定對侮辱國旗者處兩年有期徒刑,並最多罰款25萬美元。”

    夏菲心說,看,果然反轉了。

    咦,我為什麼覺得“25萬”有點耳熟呢,哦,他第一組作品的收藏價,也就是出售價,也是25萬,不過,單位是歐元,那可不止25萬美元。

    那些原本還想著學習學習這篇文章,和大多數人一樣,對這方面的事不知甚解的人,就有些疑惑,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究竟是誰說得不對?

    周晨也表示,“我就很疑惑,”

    “那篇博文裡,明明言之鑿鑿,在美國,在公開場合燒國旗都是不違法的,約翰遜還是在達拉斯的市政廳門口燒,那位艾奇曼,可是在他們的國會大廈門口燒星條旗,但最後,都不違法。”

    “現在怎麼又說要判刑,還會處以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