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俊 作品

663 我定我法律

    「東京電視臺速報:今日凌晨一點三十五分,新宿區朝陽大廈地庫內,發生黑幫槍戰,現場有七十八人死亡,一百五十七人受傷。」

    「傷者主要為華人犯罪組織,臺南幫,衝突疑似與華人移民群體仇殺,兇犯使用ak47為主要武器。」

    「現場交火兩千六百多發,現通緝以下人士,蔣少雲,綽號太保,薛喆,綽號黑鬼,陳龍,綽號大頭……」

    ……

    張國賓在和記大廈的辦公室裡,手中拿著一份《東京日報》,淺淺品著一杯咖啡。

    “唉,要不是東京臺南幫跟臺島的臺南幫已經沒有關係,就像香江號碼幫和濠江水房一樣,起碼打一個電話就能解決嘛。”

    東京市民則為晨間新聞裡的槍戰事件所震驚,整個東京黑道都知道一支華人群體的兇惡,福青幫首次展露猙獰的獠牙。

    李成豪將一份資料擺在桌上,點起煙,出聲說道:“賓哥,這是大頭的身份資料。”

    “喲?”

    “動手的速度很快嘛!”他看見桌面上的報紙,嘴角挑起一抹笑容,張國賓拿起資料文件翻看,揚起眉頭:“當過五年兵,拿過功勳章,打破人腦袋偷渡出國,是閩省的通緝犯。”

    “這個資歷很硬啊!”

    李成豪呲牙道:“是啊,差點當上軍官的人,難怪這麼有種!”

    “扛起和義青應該不是難事。”

    他讚歎道。

    張國賓放下資料:“為了女人打破人腦袋,有血性,但也點莽,但想必兩年的偷渡生涯,也會讓他長點記性。”

    “腦袋應該不會差,讓會計打兩百萬到東京的賬戶上,交給福青幫打點關係,一個剛建立的字號。”

    “面對的是黑白兩道之壓力,單單過臺南幫那關不算本事,能夠過警視廳那一關才算真正站穩腳跟。”

    李成豪點頭道:“我知道了。”

    “大老。”

    這是和義海對昨夜表現的追加投資。

    新宿。

    街道又恢復日間的忙碌,昨晚的槍戰好似沒有發生過,80年代末期是東京黑幫最後的輝煌時代,黃賭毒、走私、偷渡、各類非法生意活躍。

    血並、謀殺時有發生。

    雖然,大規模的槍戰很少聽聞,但是昭和男兒面對槍炮聲習以為常,血液裡就流著父輩的硝煙氣。

    一場偶然發生的槍戰影響不了工作,更影響不了新宿的開發,東京的繁榮。

    在東京黑幫鬥爭跟普通人的生活間,有一道很深的鴻溝,幫會分子描龍繡鳳,滿身刺青,躺在澡堂也跟普通人沒關係。

    就像是生活在兩個世界。

    直至日本經濟徹底衰敗,進入平成時代,黑幫開始伴隨經濟走入下坡,一項項偏門行業鎖死。

    都道府發佈《暴力團對策法》:視該暴力團的規模、犯罪經歷的暴力團員所佔比率、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在符合“暴力團對策法”第3條之必要條件下,將該暴力團給予“指定”。

    成為“指定暴力團”的社員,無需通過裁決,即可限制其出行、消費、就職等……

    直至暴力團成員向警方登記,退出社團,恢復部分民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