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夢蝦 作品

第兩百五十七章 立規矩

    等到兩人出去後,張品從抽屜裡拿出一張表格,上面原本填了李修賢的名字,他想了想,還是直接把這張推薦表給撕了。

    這是一張推薦對方考見習督察的推薦表,前段時間他湊巧帶隊抓捕了三聯幫幾十個槍手,再加上這些年的資歷,以及出於安撫飛機的目的,他本來已經要推薦李修賢去考見習督察了,但是出了這件事,他卻選擇了把這件事情押後。

    以前因為李修賢長了一張主角臉,也幫了自己不少,加上那善良的性格,他天然就偏向對方一些。

    所以這段時間一來,關於李修賢的投訴和擅自行動,他都幫助對方壓了下來。

    可這一次行動,卻讓他開始反思起自己之前是不是對對方太過包容和放肆。

    倒不是說李修賢這次事情一定就做錯了,而是對方這種行事只憑自己喜好,完全不聽命令的先例,如果不加以遏制,那很可能會造成其他嚴重的後果。

    畢竟今時不同往日,張品已經算是在警署擁有一定的地位了,手下更是已經直接管轄超過兩百人。

    如果不立下規矩,或者說對手下太包容的話,並不利於管理隊伍。

    這麼多手下,每個人心思和性格都不一樣,要是自由散漫,遲早會給自己招來麻煩。

    這段時間他之所以放任手下競爭,本來就是為了加強自己的威信。

    畢竟手下幾個小組長各自不服氣,那麼有爭執和分歧就只能來找自己處理,這樣有利於他更好的掌控。

    但是李修賢這樣的表現,卻在樹立壞的榜樣。

    警隊為什麼是紀律部隊,因為大家做的事情很重要,同時很危險。

    如果不守規矩,那麼很容易就造成嚴重的後果,尤其是容忍李修賢這種不守規矩的人升職的話,就會形成一個壞榜樣。

    其他的人會有樣學樣,噢,一意孤行,不聽領導的命令都可以升職,那隊伍就不可能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