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個筆名咋這麼難 作品

第六百八十四章:自證困局

    然而那人張口還要狡辯“這是我放火燒的嗎?你們就說是我燒的,這豈不是冤枉!”

    “是啊,大人明查,我們根本就沒有放火燒過鹿林村。”

    聽著這一行幾人喊冤,一旁冷眼旁觀的李冠華突然道了一句“既然都是他們自己的人,打手領頭的也都是他們家的人,怎麼可能還清白,他們既然不敢招認便直接打吧!我就不信棍棒底下他們還能不說實話。”

    李冠華的提議顯然激起了這四人的恐懼,他們可沒有忘記被李冠華杖刑時的苦痛,他們的臀部現在還皮開肉綻,痛得不行呢。

    “大人,您可不能現在對我們動手,我們都是良民,我們冤枉啊!”另一人哀求的更加厲害了。

    “你們若是良民,那他們為何會告你們,如今這麼多人證在這裡,你們還想狡辯什麼?”縣令聞言出言訓斥道。

    “大人,這鹿林村的人本就是誣告我們的人,他們說的話怎麼能作為人證。”

    “是啊,老爺我們冤枉啊,鹿林村的人倒打一耙,我們冤枉啊。”

    聽到這話,李冠華不耐煩道“冤枉個屁,這明擺著的事,還想抵賴,可真夠無恥的!要我說直接動刑!動刑了之後他們有什麼不招的?”

    而堂上四人雖然見識過李冠華的厲害,然而他們很快便也知道李冠華不是主辦人,所以他們要不要受刑的權利還得掌握在那縣令手裡。

    他們作為底下的管理者,怎麼可能與那縣令沒有什麼交集呢,而且這縣令只要還想講官場規矩,那就必須得按程序來,故而幾人立刻道“縣令大人,您可得三思而後行啊!他們既然拿不出證據,咱們便有可能是冤枉的,您若是屈打成招,這前途可就毀了啊,上頭的到時候一問,您可怎麼解釋啊?”

    聽到這些人的話,安西縣令確實也有這層顧慮,故而當下他也不吭聲了。

    這安西縣城的縣令還是比李冠華要講武德多了,他雖然也痛恨這些人在安西這片土地上罄竹難書的惡行累累。可他還是剋制了濫用私刑的衝動。

    畢竟這起案子肯定遲早會被州里知道,他除了要在州里干預之前定死這幾個人的罪行,也不能讓州里抓到半點他不合法的情形。

    故而當下他堂審起來倒是束手束腳的。

    隨後一番猶豫之下,縣令只又讓人將這四人先帶下去,他隨後只又讓人將那群打手找了上來,鹿林村的村民在那群同樣被抓過來的打手裡指認當日放火燒山的那群人。

    鹿林村的村民很快便將那群人給指認出來了,被人指認出來後,這群人還想效仿他們的幾個老爺來個矢口否認。

    然而他們的這點心思,早被上面的人知道了。

    安西縣令只厲聲呵斥道“公堂之上可容不得你們肆意妄為!你們若是有一句假話,那刑罰就得加重!縱火燒山可不是小罪,惡意隱瞞更是罪行疊加只至死亡,我想諸位應當也不想死吧?”

    聽到安西縣令的話,一群人頓時

    將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