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喜悅是我 作品

十、陳大哥也要進冷宮

    肖不修一臉疑惑地看著我,我摸了摸臉,“我臉上有東西?”

    “很乾淨。”他認真地回答。

    “那就好。”我笑嘻嘻地看著他,“您是不是在想:到底怎麼就破案了?其實找到了這個女人,就算是差不多了。我現在大致有了答案,就等這個表小姐了。當然,其實如果你去刑訊逼供一下張誠,估計也差不多能有答案,只是能不能招認出這位表小姐,也不好說。畢竟,張誠一直愛的是這位表小姐,而不是陳玉芬。”

    從這幅畫和陳志典所講述的故事來看,踏青那日,陳玉芬並非單獨行動,是有人相邀。到達郊外後,又有一個女子相陪去河堤散步,“偶遇”張誠。這一切並非緣分,而是人為安排好的,最終選擇陳玉芬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她與表小姐長相相似,不過是個替代品罷了。

    這位相陪的女子便是“唇下痣”的表小姐,雖然沒有見過本尊,但看衣著打扮與京城女子沒有分毫差別。唯一的不同應該就是面料,表小姐服飾的面料更為順滑有光澤。就像是織布的絲繭數,京城貴族家的小姐能夠用五六分就已經很不錯了,而表小姐用的明顯是八分,與皇族使用的布料比肩。那自然是表小姐是布莊的主理人,使用的布料自然也要是尚好的。這個論斷是從剛才張夫人床上的那件衣服,以及來的路上在布莊裡看到之後,得出來的。

    那麼,張誠可能真正喜歡的是這位表小姐,但礙於表親關係不能成親。又因為其父是鴻圖閣大學士,若是再娶一名商賈之女對仕途無益。倒不如娶了相貌身材相似的陳玉芬,門當戶對,身家乾淨。但張誠內心深處依然將表小姐視作心頭的紅玫瑰蚊子血,也自然而然偷偷在畫面中點上了那顆小黑痣,也阻擋表小姐將痣除掉。

    也許,陳玉芬在後來的生活細節中發現了這個不倫戀情,便經常因為吃醋而與張誠發生爭執,“戰爭”逐漸升級,一發不可收拾。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剛才聽布莊的活計說老闆剛剛從回鶻歸來,帶了一大批好東西,但是家裡發生了一些事情,要去帶孩子。因此還沒有時間收拾,讓他們多找幾個臨時的小夥計下午到店裡幫忙……那就是說,這位表小姐很可能充當了乳母的角色去帶孩子。這個時間差就很有意思了,是陳玉芬出事之前就帶孩子呢?還是陳玉芬出事之後,她來帶孩子呢?而這孩子是真的因為自己玩掉下來的,還是被人故意弄折了腿腳呢?

    疑問一個接一個,想真正都解決還真的挺難的。因為這位表小姐不見了!肖小五雖然以最快的速度前去布莊抓人,但還是撲了個空。肖不修下令全城搜捕,然後帶著我回了南廠。這次總算坐了馬車,我一個人舒舒服服地躺在馬車裡,雖然過了午膳時間,但肖小五懷裡的包子還是熱乎的,我也不嫌棄,一邊躺著一邊啃包子。

    肖不修在外面騎馬,和肖小三並騎,說著什麼事情。音量不高,也聽不太清楚。肖小三,肖小五,肖小七……那麼,小二和小四、小六在哪裡?肖小三飛來飛去的輕功很厲害,這個小二豈不是更厲害?南廠果然個個都是人物,要不人人害怕呢。

    坐馬車直達南廠,一路上百姓看到是肖不修出行,更是立刻閃出一條無比寬敞的道路,所以不到一盞茶的功夫我們就回來了。肖不修沒有管我,與侍衛們去了大廳議事。馬車直接進了後院,沒有人看到我自己從馬車上狼狽地滾了下來。

    這馬車也是神奇,居然沒有車伕,馬匹也訓練有素,等我下了馬車,它自己溜溜達達地走了。我一臉的茫然看著空無一人的院子,這就是肖不修的後院,也是我昨天晚上睡的地方。白天看起來更為空曠,沒有人氣。

    進了東廂房,我的床上居然擺了一套新衣服,雖然布料一般,但款式是最新的女裝,比我在冷宮裡穿李小蠻的舊衣服強多了。因為我比李小蠻還要瘦一些,她的衣服我穿著都寬大。這套衣服就像是為了量身而做的,非常合身。

    臨近黃昏時分,我坐在院子的臺階上看夕陽西下,春日的花蕾慢慢綻放開,有種欣欣向榮的景象。肖不修走過來的時候,夕陽的光線映襯在他的臉上,產生了一種脆弱的疏離感,令人忍不住感嘆這男人真是好看。不,這都督大太監首領的確是大月國第一美。不知道哪些整天對著他這張臉做事的人,是不是能夠集中精力幹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