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笑 作品

第四十九章 又見假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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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路上,楊新剛為自己的書記講解了其中的緣由。

    “那一千四,是用來招待的招待費,能報銷的,哪怕花五千四,也是辦公費用,可跟咱們街道辦要的五千呢,那是有規矩的,不要是不可能的。”

    “派出所不是吃財政的麼?”陳太忠有點不理解,“咱們是街道辦啊,給他們這五千,有什麼說法沒有?”

    “別人給,咱們就給了唄,反正真算起來,這點夜班費不算什麼,”楊新剛多少有了點酒意,又著急在新的領導面前表現,說不得就要解釋得詳細點,“派出所吃財政?呵呵,他們什麼都吃,只吃財政怕是早餓死了。”

    這個,陳太忠卻是知道的,聽到這裡,他終於點點頭,“敢情,這錢他們不要,咱們也不會領情,人家索姓就要了,是吧?”

    “沒錯,”楊新剛連連點頭,“要不回這錢,派出所臉上也無光啊,他們寧可把這五千全花在招待你身上,這錢依舊是要討要的,他們要是不要,別人就難免歪嘴,‘呀呀呀,開發區派出所有錢啊,該要的錢不要’!”

    原來只是隨大流啊?這彎彎繞還真的不少,陳太忠一向很討厭做這種揣摩人心的勾當,可眼下看來,不仔細琢磨的話,真的是不好開展工作呢。

    “社會科學,果然比自然科學難學,”陳太忠嘆口氣,他認為,自己的修煉,屬於自然科學。

    事實上,社會科學遠比他想像的還要複雜,第二天,他剛到潘珂旻主任那裡,提了提派出所要錢的事兒,主任大人登時就倒了一地的苦水出來。

    苦水毫無新意,無非就是哪個街道辦的工廠又倒閉了,街道辦下屬的服務公司負擔有多麼重,又有多少應收款沒收回來,反正就是倆字兒——沒錢。

    沒錢就沒錢唄,陳太忠也沒在乎,反正他這政法委書記只負責溝通,把事情彙報了就沒他的事兒了,他又不是街道辦的主任,撥錢的事兒也不歸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