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笑 作品

第八百五十八章 夜不平靜

    騎王的出場費三合一地算計,那當然是有講究的。

    按說,這三個費用是應該分開算的,演出費是多少,這演出若是在曰後被轉播,該加多少錢,現場直播的話,又需要加多少錢!

    可是,騎王紅啊,搶手搶得到一塌糊塗,所以就把三個費用直接加到一起了,你不接受?成,那我們不去了!

    當然,作為主辦方,若是想直播,騎王絕對不會反對,錢就那麼多,是死的,我管你們是一個人看還是一個市的人看?

    可是,主辦方通常都要考慮票房收入,等閒不肯做出“現場直播”這種愚蠢行為,所以一般而言,也就是能用到“轉播權”而已。

    反倒是那些半紅不紫的人物,對這看得要緊些,比如說要是隻辦現場,須得保證不許外洩;又比如說演唱會的上座率,必須不得低於多少,否則不許現場拍攝以免傳出去丟人之類的云云。

    紅就是紅,可以無視一切。

    這次的主辦方,顯然是比較大氣的,居然敢號稱連轉播權都不要,那就是說,大家想看的話,就來現場看,回頭素波臺跟我們要帶子,我們都不會給的——最多不過就是企業內部播放一下!

    要知道,不管主辦方是什麼企業,擁有了轉播權,無疑可以藉機對自家進行宣傳,基本上也就得到了在市臺免費做廣告的效益,同時還能交好電視臺領導,何樂而不為呢?

    總之,這次的主辦方居然用免去直播和轉播權來請求降低出場費,披肩發作為經紀人,當然是不肯答應的,可是,對方又提出保證唱完十二首歌,他就實在無法再拒絕了。

    反正都是假唱了,唱一首和唱十二首又有什麼不同呢?

    不過任是誰也沒有想到,眼下這時節,這個條件,倒是一道實實在在賣不過去的坎兒了。

    “那就只有唱了,”到了這個地步,斯麥也無從選擇了,再牛的人,遇到經濟問題也牛不起來,“反正老子嗓子已經破了,這幫傻逼真要逼人,那就唱唄。”

    接下來的兩首,那自然更是慘不忍睹了,斯麥的嗓子,真真正正地是已經破了,而不是人們一般形容的沙啞的嗓子。

    當然,他獲得了更多的哄場——其實用“喝倒彩”來形容,或許更為準確一些。

    “天南這破地方,再也不來了,”斯麥的嗓音已經很聽不出原聲了,但是,這並不妨礙他發些牢搔,“哼,一群土包子,懂得什麼叫搖滾嗎?”

    然而,他的苦難還沒有結束,就在觀眾們等著致閉幕詞,騎王們準備拾掇傢什離場的時候,又一個消息傳了過來,“主辦方說了,希望騎王的諸位成員,能為今天不禮貌的言辭鄭重地道歉,以便更好地獲得天南人民的諒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