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笑 作品

第八百八十五章 有貓膩

    陳太忠要倒過來要壓驚費了。

    原因很簡單,他終於發現,以劉所長為首的一幫警察,一來之後就糾纏於打砸慢搖吧一事,卻對己方提出的“販毒”一事不聞不問,這顯然是極其不正常的。

    作為曾經的政法委書記,陳太忠太清楚了,對警察而言,涉及吸販毒的案子,誘惑力實在是太大了,那真是要名有名要錢有錢。

    販毒的案子,絕對會帶給當事人榮譽,吸毒的案子,嗯,什麼法外容情高抬貴手之類的,腰包鼓起的速度,絕對快得驚人。

    只說錢途,搞這個就是比抓賭賺得多也賺得穩,比抓賣銀瓢娼都合算,也安全——吸毒的姓質太惡劣了,哪怕抓了外商都不怕。不像賣銀瓢娼那種,抓了投資商的沒準還要受處分。

    聽到他還要“壓驚費”,劉所長登時就是一愣,才要說什麼,卻是又稀里嘩啦地進來了六個警察,這就是高雲風喊來的刑警大隊的朋友。

    這些人來得晚點,片兒警總是比那些朋友離得現場近些,那邊還要招呼幾個人幫襯,倒也是沒辦法的事。

    兩幫警察之間,有彼此認識的,相互打個招呼,高雲風直接拽了一個人過來,耳語了幾句,那位猶豫一下,還是笑著點了點頭。

    “我們已經接手了,”劉所長笑著跟來人點點頭。

    這也是警察辦案的規矩,除非重大案件,先到者有先到者的優勢,尤其是涉及這種人情、被人喊來的警察,一般來說,也要給對方個面子。

    當然,關係好的話,那就可以不認先來者賬了,可是,這種“好”可絕非普通意義上的好,照常理來說,同行之間鮮有不相互買賬的——誰知道將來自己有沒有求人的時候?

    聽到這話,得了機宜的那位瞥一眼高雲風,一時有點猶豫,他肯定是不能撤的,不過,該找個什麼理由留下來呢?

    陳太忠見狀,走上前一拍高雲風的肩膀,衝著在地上躺做一堆的毒販子們努努嘴,“一邊兒管打砸,一邊兒管吸販毒嘛,大家各忙一攤。”

    “吸販毒?”那位眼睛一聽,眼睛就亮了,“肯定有販毒的?”

    “嘖,王隊,這是我朋友,怎麼可能哄你呢?”高雲風笑著拍拍他的肩膀,“我可以做證,是這麼回事……”

    又聽了幾句,那王隊笑著點點頭,走到了劉所長面前,“你們接手你們的,這是劉所吧?呵呵,這樣吧,你們負責的打砸的事兒,我們是接到了舉報,有人吸毒販毒,咱們各忙各的,成不成啊?”

    吸販毒的被抓了現行,那就是功勞,而且,就算竇明輝也未必願意再插腳進這泥淖來,又是有名有錢的,誰傻了會放過這個機會?

    “能併案的嘛,給個面子了,”劉所長的臉色,真的不好看,“王隊,這本來就是一碼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