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笑 作品

第1956章 砸飯碗1957怪事多

    1956章砸飯碗“我艹,這都是什麼玩意兒,”陳太忠一聽王浩波的解釋,禁不住髒話出口,抬手就想摸手機打電話,不成想王書記衝他笑著擺一擺手。

    “算了,人家跟你說的時候,也沒什麼惡意,”王浩波倒是將此事看得很透徹,“也無非是想提醒你一下,收錢不要收太狠……當然,他肯定不敢直說,只能暗示你:陳主任你的口碑已經是這樣了。”

    “切,他要真的敢當我的面這麼說,我饒不了他,”陳太忠不屑地哼一聲,沉吟片刻之後,又是苦笑一聲,“唉,你說現在的人,詆譭領導真的是不遺餘力……仇富仇官,這個動向值得咱們警惕啊。”

    最初的震怒過後,他才反應過來,王浩波說得一點都沒錯,他確實沒辦法叫真,不過這並不能讓他的心情變得更好,所以隔壁的塗陽人就跟著倒黴了。

    魯經理的意思很明確,每年向建福公司支付十萬管理費,如果需要技術上或者法理上的支持,建福公司有責任出頭——當然,因此產生的費用,那就是另算了。

    呂鵬自是不許,兩人商量來商量去,將管理費敲到了二十萬,而且規定,所有的票據都要從建福公司出——這一來是衝抵建福的成本,二來也是防著那邊打著建福的旗號亂來。

    當然,做為交換,呂經理也做了一些讓步,比如說管理費不需要年初躉交,而是按季度交付,以減輕對方的負擔等等。

    可是這商談結果報到陳太忠這兒,陳主任一聽是這樣,冷哼一聲訓斥呂鵬,“老呂我不是說你,合著我對付夏言冰不需要成本?那麼大的塗陽市,才收二十萬,你讓我怎麼跟廳裡的這些領導交待?人家又會怎麼看我?”

    “可是他說,確實沒錢,公司草創,正起步呢,”呂鵬苦笑著解釋,“我也是想著,咱要不答應,人家還不是一樣能搞?要不……您給我一個底線?”

    “他能搞?笑話了,光電業局就難死他,而且它那兒很多設備設施是歸水利廳的,”陳太忠毫不介意地揮一揮手,“告訴他,第一年便宜一點,一百萬……”

    “咱們還有查賬的權力,查出問題,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以後都要按年利潤的百分之三十收取管理費,咱不管他淨利潤是多少,當然,他可以不答應。”

    呂鵬領了指示,出去繼續談,王浩波聽得冷哼一聲,“這新上的姓魯的還真不是個玩意兒,十萬……打發要飯的呢?”

    “人家不是找國俊廳長了嗎?”這次,輪到陳太忠笑了,這次初次談判,不過是摸一摸對方的海底,只不過對方的嘴張得太大了,呂鵬又不明裡面的底細,生恐談不成,才被人忽悠了,卻也是試探出了對方的野心。

    反正憑良心說,他認為自己提的要求不高,鳳凰都能賣出四百萬的電,塗陽差得了嗎?“好了王老哥,這惡人我做了,張國俊找到你的話,你全推到我身上就完了。”

    魯經理那邊登時就坐蠟了,這年頭最讓人難受的買賣,就是那種可做可不做的,不做吧可惜,做了又賺不了多少錢,不過陳主任和王書記哪裡會計較他的感受?沒我們的支持,你想賺這個錢?做夢去吧。

    當天晚上,魯經理在錦江大酒店請客,兩位領導倒是都賞光了,卻是沒有跟他談話的興趣,而是自顧自地說笑——我們給你臉了,是你不要,怪得誰來?

    不過,那二位身份也確實就差一點,直到最後,王浩波才有意無意地說了一句,“小魯,陳主任難得回來一次,你這邊的進度可是要跟上。”

    表面上看,陳太忠跟建福沒有任何的關係,最多也不過是說呂鵬的哥哥呂強是其好友,然而在座的都是明白人,有些話也不怕說。

    所以,陳太忠這事兒辦得就算挺漂亮的了,他心情也好了不少,可是第二天,劉曉莉和隨遇而安處,都傳來了不怎麼好的消息。

    兩人對湘香的採訪順利得很,去甄宮正那兒,就被西城法院的人擋駕了,再去東湖區採訪那副大隊長,結果差一點被打出來,一個寫手加一個野雞報紙的記者,想抹黑人民警察?

    總算是徐老師及時搬出了素波曰報的主編,劉曉莉也扯出了田立平的大旗——“田立平書記親口表揚過我報道真實,無愧於人民賦予報紙的輿論監督的使命。”

    一聽這位是被精神病過,最後成功地揭開了“戒毒中心販毒”的重大黑幕的記者,那邊倒是收斂了一些,“你們找的人不在,不過我也要奉勸你好好地想一想,做為記者……你應該站在黨的立場上說話,還是站在人民的立場上說話?”

    於是,這二位只得灰溜溜地離開了,隨遇而安不甘心,冷冷一哼,“黨什麼時候和人民對立起來了?哼,這個標題就不錯,回去寫去。”

    要說徐老師,那是真有文采的,又憋了一肚子氣,兩個小時就搞定了一篇兩千五百字的雜文——這已經遠遠超出了報社對他的更新要求。

    拿著稿子,他自己找到了主編的辦公室,兩人關係很熟了,倒也是有什麼說什麼,結果主編一看他的稿子,苦笑著搖頭,“這個東西……實在不合適發。”

    “署名是我,反正我這張臭嘴得罪不少人了,”徐老師也覺得這稿子能不能發不好說,才主動上門的,於是就試圖做通這個工作,“出什麼責任,讓他們找我來。”

    他可是不怕對方找上門,陳太忠能把劉曉莉撈出來,自然也能護得他周全,有這麼個機會,他當然要寫得犀利一點。

    “你的取證,有問題,而且人物也還都是實名……這個必須改,”主編說起這些,那是一套一套的,“這樣吧,《天南商報》要是能登了,你這篇稿子才能上……我這也是為你好,到時候追究起責任來,你可以說是看了商報的新聞。”

    雜文評論的取證確實是這樣的,你必須得有可靠的消息來源,尤其是隨遇而安一向筆鋒犀利,那麼,他既做採訪者又做評論者,就有點過分了。

    是的,容忍這樣的雜文上報紙,報社本身都要擔負一定的責任,這也是媒體中的潛規則,你自己發掘一點新聞中規中矩地評論沒問題,要是想對一些敏感事件大肆褒貶,那麼先要有翔實的事件報導,你才能哇啦哇啦地說話。

    大部分的媒體,對相關紅線特別敏感,沒有人規定必須這麼做,但是大家都知道,這麼做才能將風險最小化。

    你既負責取證又負責抨擊,那權力也太大了一點,一個人就能引導輿論走向了——我說,你真當自己是中視《熱點訪談》的嗎?

    隨遇而安被他這麼一說,也沒轍了,徐老師還以不事權貴而自矜,自是不好說拿陳太忠說話——其實他寫些有償雜文,主編也是清楚的,大家老朋友,誰不知道誰啊?

    劉曉莉也寫了報道了,她是正經的報導,說是有這麼個事情,濃墨重彩都在湘香身上,意思是說這麼好的人,怎麼就得了這樣的一個判決呢?而且,她對法院宣判的依據,表示出了質疑——本本分分的一篇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