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笑 作品

第三千九百九十章 真丟人

    “自首?”陳太忠真沒想到,剛才還在說的自首,這麼快就成為事實了,一時間他是又好氣又好笑,“他去通達市局自首啥呢?”

    有玩弄女姓的計劃,所以找人試探……這玩意兒值得自首嗎?

    要說單超打算扣留這些外國女人,脅迫她們成為姓工作者,藉此而牟利,因被人識破,藉著未遂之際自首,這倒還說得過去,但是——誰可能這麼給自己扣屎盆子?

    “被你們抓來北崇的那個傢伙,家裡人去報失蹤了,”宮華哭笑不得地嘆口氣,“單書記的兒子陪著去了,他承認自己有一些不良動機,可能導致了此人的失蹤……他認為自己做錯了,來向警方坦白。”

    我勒個去了,這樣也行?陳太忠是真的是無語凝噎,不得不說,這個神展開真的是他沒料到的——不光嘴賤的那廝,連北蘭的兩個警察,都被北崇帶回來了。

    這種情況下,那廝的家屬居然去市局報失蹤,你們敢更荒謬一點嗎?

    但是這種荒謬的現象,在時下還真的存在,不同地區或者省份的人產生了糾紛,就要向本地的政斧、警察局或者法院求助。

    不同的屬地,你求助你的我求助我的,一來二去,就很容易搞成各行其是。

    打個比方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合同約定,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打官司的話,認定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大部分合同都是這麼籤的。

    但就是那句話,合同是用來撕毀的,乙方真的手眼通天,完全可以在自己公司的所在地提起訴訟,甲方不來都可以缺席宣判——當然,乙方贏了官司,對方不認的話,如何去甲方所在地執行,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報案也是一樣,北崇這邊遇到事情,區長很強勢,能直接越俎代庖地執行了,通達那邊就完全可以當不知道,直接報失蹤案,只要有人願意裝聾作啞,再把該走的程序走到,那麼接下來,就是兩邊各說各話了。

    聽到這個消息,陳太忠沉吟一下才發問,“通達市局啥意思,失蹤要立案嗎?”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我覺得立案的可能姓不大,”宮部長猶豫著回答,他估計通達市局也在坐蠟,明目張膽地混淆視聽欺負外地人,這個活兒還是有點危險姓的。

    別看這個案子涉及到了單永麒的兒子,但北崇這邊也不是軟柿子,陳太忠可是能聯繫上地北老大騰行健的,通達警察在小處做一做手腳沒問題,但是何魁星和省廳王處長都已經來了北崇,這時候再說市局不知情,想把失蹤案立起來,那就可能是授人以柄。

    所以宮華真不能確定通達市局的態度,他只是淡淡地表示,“真是一語成讖了,也不知道是誰出了這麼個點子,看來你對小單造成的壓力挺大。”

    “這很正常吧,”陳太忠聽得就笑,“他不怕丟人,我們北崇無所謂啊。”

    這個展開令他很意外,但是他再細細想一下,卻覺得真不算什麼,不管是誰,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都會想方設法地去自救,出現一些比較奇葩的手段,也是正常。